01.31 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的公告

當前,廊坊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為控制疫情的擴散和蔓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級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涉訴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暫時關閉,停止接待群眾來訪,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另,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均已暫時關閉,停止接待群眾來訪。

二、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關閉期間,廣大人民群眾所涉訴訟事項,通過互聯網手段辦理。目前全市兩級法院全面暢通網上訴訟服務平臺(www.hbdzfy.gov.cn)、“河北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及12368熱線,為人民群眾提供諮詢查詢、聯繫法官、網上立案、網上繳費、網上提交證據、網上質證、網上閱卷、網上調解或庭審等多元化訴訟服務。對於不便於網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材料的,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可以直接郵寄訴訟材料至相關法院。在不超法定期限的前提下,建議暫緩辦理再審申請(申訴)和申請現場勘驗、調取證據以及複製卷宗等訴訟事務。

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全市兩級法院原定於2月2日之前的開庭、聽證、訴訟服務、執行等工作全部延期;原定於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間的開庭、調查、聽證等訴訟活動,原則上改期或調整為網上開庭,但已經公告送達傳票或者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疫情原因無法到法院參加庭審的,可以依法申請延期開庭審理。具體事項請當事人與案件主辦法官聯繫。

四、疫情防控期間,若法官安排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當事人請予積極配合。當事人因緊急情況或者特殊原因,確需到法院現場辦理訴訟事務或參與訴訟活動的,務必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法院進行體溫檢測。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應自覺接受登記、勸返,先行到醫療機構就醫。

五、廣大群眾的涉訴信訪訴求可以通過電話、信件、12368訴訟服務熱線以及網上訴訟服務平臺等形式提出,我們將安排專人按照程序及時回覆和解決。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電話,0316-2609132,2609131,聯繫人任生,田萌。信訪接待電話,0316-2609129,聯繫人劉洪忠。

疫情防控期間的工作措施給廣大群眾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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