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讓輟學孩子回到校園,難在改變教育政績觀,

最近,教育部印發《教育系統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下文簡稱《方案》),要求深入組織開展教育系統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用作風建設的成果促進各項扶貧舉措的落實,標本兼治構建扶貧領域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教育系統扶貧領域作風明顯改善,確保如期完成教育脫貧各項任務。

讓輟學孩子回到校園,難在改變教育政績觀,

這一《方案》指出教育扶貧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包括:

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落實不力,工作機制不健全,責任分工不明確,輟學學生情況掌握不準確,勸返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顯;

建檔立卡貧困學生資助不精準、不到位,資助檔案管理不規範;

《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深度貧困地區教育脫貧攻堅實施方案(2018—2020年)》《推普脫貧攻堅行動計劃(2018—2020年)》《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劃(2016—2020年)》及實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落實不到位,推進力度不夠;

高校扶貧聚焦精準扶貧不夠,高校自身優勢未充分發揮,面向定點扶貧縣政策措施針對性不強、力度不夠;等等。

結合《方案》提到的教育扶貧存在的問題,要切實降低農村學生輟學率,提高教育扶貧效率,需要地方政府與學校,意識到教育扶貧的重要意義,而這需要從根本上扭轉傳統的教育政績觀。

讓輟學孩子回到校園,難在改變教育政績觀,

我國部分地方政府、學校在教育扶貧中主動作為不夠,對脫貧攻堅中出現的新問題不重視、不解決或者推諉扯皮,這是有原因的。雖然扶貧攻堅也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對於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來說,抓當地的高考升學率,學生的成績,是比這更重要的工作,甚至可以說,升學政績在一些地方可以“一俊遮白醜”。而對於高校來說,學校的科研成果,學術論文政績,是第一位的,本校的人才培養都為之讓路,要花精力到扶貧上,是不太現實的,這就會出現形式主義、形象工程。

我國部分教育管理者和學校辦學者的教育政績觀,是“錦標主義”教育政績觀,在“錦標主義”教育政績觀支配下,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資源配置,都採取“錦上添花”方式,越是好的學校,獲得更多的教育資源。把優質資源集中在少數優秀學生、優秀人才身上,以獲得“錦標”。這種“錦標主義”價值觀,是不太重視普通學校、薄弱學校的建設的,也不太願意把經費、精力用在扶貧上,因為這對獲取“錦標”貢獻不大,還會分散精力。

我國於2006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已明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地方政府的首要責任,因此,辦好每一所學校,讓每個學生享有公平的教育,就是地方政府義務容辭的責任。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就必須轉變以前的“錦標主義”教育政績觀,否則,地方政府還是會把優質資源集中在少數學校,打造重點校、名校。而且,即便義務教育階段儘可能做到均衡,但在非義務教育的高中教育階段、高等教育階段,還會繼續“錦標主義”配置教育資源的思路。

讓輟學孩子回到校園,難在改變教育政績觀,

我國現實的教育發展,正呈現出這種局面。最近教育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提出十嚴禁,其中就包括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這表明我國部分地方還存在義務教育階段舉辦重點班的問題。而在高中教育階段,我國各地都存在政府主導打造的超級高中。這被輿論質疑破壞基礎教育生態,加劇中考競爭,不利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可是,卻因能出教育政績,而得到地方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

這種教育政績觀,對發展我國不發達地區、鄉村地區的教育是不利。由於薄弱學校並不能給地方政府帶來升學政績,因此,對薄弱學校就採取低水平維持的態度,這讓薄弱學校與其他學校的差距更大;由於成績差的學生,再努力培養,也難進名校,因此,學校對成績差的學生,進行邊緣化處理,這導致部分學習成績跟不上的學生自暴自棄,選擇輟學。本來,對於輟學的學生,政府和學校都有責任讓其回到學校完成義務教育,可有的學校對這部分學生的教育並不積極,勸返不力也就在意料之中。

發展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是我國社會進入新時代對教育的要求。這需要有全新的教育公平觀與質量觀。精英教育時代的錦標主義教育政績觀,已經不適合新的時代,以這種教育觀,難以辦出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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