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2018通州中小學施教區確定!招生辦法有調整

今天上午,通州區教育局召開

2018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新聞發佈會

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辦法

和城區小學施教區進行了適度調整。

2018通州中小学施教区确定!招生办法有调整

一、招生報名辦法

1.學前教育

各類幼兒園(班)小班招生對象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兒。全區統一報名時間為7月7日至9日。幼兒報名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出具幼兒出生醫學證明、有效預防接種證明、體檢健康證明、戶口簿到相關幼兒園登記、註冊。

局直幼兒園(實驗幼兒園、金橋幼兒園、通州幼兒園、通州幼兒園虹西分園)統一採取網上報名方法。戶籍在服務區(詳見各幼兒園招生公告)的幼兒優先入園;如戶籍報名人數超過該園招生規模,將採取搖號的辦法確定,搖號未搖上的兒童,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如在滿足戶籍報名人數後有空餘學額的,將補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居住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在服務區的幼兒,如報名幼兒數超過學額數,將採取搖號的辦法確定。

2.小學教育

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兒童。全區小學統一於7月7日至9日報名註冊。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憑戶口簿、兒童出生醫學證明、有效預防接種證明、幼兒素質發展報告書到戶籍所在地的施教區小學登記、報名。

(1)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山湖校區和金沙小學銀河校區,今年開始招生,因此適當調整城區小學的施教區,具體按《2018年南通市通州區城區小學施教區範圍》執行。↓↓

2018年南通市通州區城區小學施教區範圍

2018年,通州城區通州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山湖校區、金沙小學銀河校區投入使用,對城區小學施教區範圍進行適當調整。施教區範圍以城區路、河為界確定。城區各小學施教區範圍是:

實驗小學:招收戶籍在建設路以東、金沙大橋-古鹽路(原北二環路)以南、金沙橫河以北、金霞路(原新通掘路)以西區域內及城東村、老馬北村、老新三園村的適齡兒童。

通州小學:招收戶籍在以下兩個區域的適齡兒童:(1)金沙橫河-運鹽河以南、朝霞路以北、金龍路(原外通掘公路)以西、豎石河以東;(2)朝霞路以南、杏園路以北、豎石河以東、金霞路(原新通掘路)以西。

金沙小學:招收戶籍在建設路以西、金沙橫河以北、育才路以南(含老市中、職高教職工宿舍區)、豎石河以東區域內的適齡兒童。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通高新區小學: 招收戶籍在以下兩個區域內的適齡兒童:(1)朝霞路以南、通呂運河以北、金霞路(原新通掘路)以西、金江路(原石江公路)以東;(2)銀河路以南、朝霞路以北、豎石河以西、金江路(原石江公路)以東。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山湖校區:招收戶籍在以下兩個區域內的適齡兒童:(1)金龍路(原外通掘公路)以西、通呂運河以北、金霞路(原新通掘路)以東,運鹽河以南。(2)金霞路(原新通掘路)以西、通呂運河以北、新世紀大道以東,杏園路以南。

金沙小學銀河校區:招收戶籍在豎石河以西、金盛大道(G345)以東、運鹽河以南、銀河路-機場路至金盛大道(G345)以北金沙街道和金新街道區域內的適齡兒童。

張謇學校:招收戶籍在金江路(原石江公路)以西、金盛大道(G345)以東、通呂運河以北、新金西路以南區域內的適齡兒童。

金北學校小學部:招收戶籍在實驗小學施教區範圍以外的老城北區域內的適齡兒童。

因城區新開發樓盤人口不斷增加,對多校劃片招生區域,過渡期為三年(2018年~2020年)。多校劃片招生區域內的適齡兒童,只能選擇其中一所學校報名,一旦報名入學後,小學學段不得在多校劃片區域內的學校間轉學。

(2)城區拆遷戶,有拆遷安置協議的,根據拆遷安置協議,由鎮(區、園、街道)政府出具證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簿、拆遷安置協議到安置地所屬施教區學校報名;無拆遷安置協議的,到戶籍地所屬施教區學校報名。

(3)實驗小學、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通高新區小學、通州小學、金沙小學、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山湖校區、金沙小學銀河校區統一採取網上報名方法。戶籍在施教區內兒童確保全部入學;如在滿足戶籍報名人數後有空餘學額的,將補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有居住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兒童;如此類報名人數超過空餘學額數,將採取搖號的辦法確定。

3.初中教育

(1)招生對象。各初中施教區內所有應屆小學畢業生(包括各類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小學畢業生,2000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已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除外)。

(2)報名時間。全區初中招生統一報名時間為7月7日至9日。憑《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小學畢業證書》、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施教區初中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3)城區初中施教區範圍仍按“通教基〔2010〕57號”文件執行。其中原金餘戶籍的小學畢業生,金餘居、進鮮港村的在育才中學;港北村、平橋鎮村的在實驗中學,也可就近選擇到楊港初中、袁灶初中入學。

(4)育才中學、實驗中學、金郊初中統一採取網上報名方法。戶籍在施教區內學生確保全部入學;如在滿足戶籍報名人數後有空餘學額的,將補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有居住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學生;如此類報名人數超過空餘學額數,將採取搖號的辦法確定。

二、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各學校(園)校(園)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除上述所列城區學校(園),其他學校(園)要儘早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制訂本地本校(園)招生辦法並向區教育局備案。

2.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所有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一律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違規提前招生和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掛鉤的筆試、面試,不得將各種學科競賽成績(包括小學六年級教育質量監測成績)、獲獎情況或特長評級等作為入學條件和編班依據。所有學校要確保適齡少年兒童均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一切費用。

3.認真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工作。符合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由各鎮(區、園、街道)統籌安排,相關學校要密切配合,不得額外收取任何費用。通州城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攜帶戶口簿、公安機關簽發並採集錄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約、勞動部門備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以及學生應具備的相關證書、學生素質報告手冊等材料,於7月7日至20日到金沙街道世代服務中心申請登記。區教育局會同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根據城區及周邊學校佈局狀況統籌安排到相關學校。

4.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嚴禁小學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提前接受義務教育,未滿六週歲的兒童不能在義務教育學籍管理系統中取得電子學籍。

5.確保均衡分班。在嚴格控制擇校的同時,堅持“零擇班”原則,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均衡配置班級教師。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一律不得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與非重點班。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可申請到城區學校就讀

1.革命烈士、榮立二等功以上的軍人與武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省級及以上勞動模範、“中國好人”及現役軍人的直系子女。(由服役部隊團級、區公安局、區委宣傳部、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分別認定)

2.本區引進的國家頂尖人才和在通州工作的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才和落戶本區的創新創業獲得省市區級資助項目人才的直系子女。(憑相關證書原件、複印件和教育局統一印製的表格到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南通高新區管委會、金沙街道分別認定,並由部門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3.2017年全區納稅百強企業投資人、落戶通州城區的重大(點)項目(投資億元以上工業項目、5千萬元以上服務業項目)的投資者和聘用的通州區外高級管理人才(公司副總級並在本區繳納個人養老保險滿一年以上)的直系子女。(由區財政局、發改委、南通高新區管委會、金沙街道分別認定,並由部門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4.獲得國家、省教育主管部門及南通市委市政府綜合性表彰的在職教師;江蘇省青年教師基本功大賽一等獎獲得者;2018年度任期內的南通市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被評為“通州好老師”且任期內的通州區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的直系子女(由區教育局認定)。本校教職工的直系子女,可選擇本校入學。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於7月7日至20日在教育局網站下載報名申請表,憑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及相關資料原件交教育局基教科,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城區有空餘學額的學校。

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一律取消申請資格並視情節通報區紀委和其主管部門,建議相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四、補充規定

1.居住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產權,非住宅用房產權不得作為入學條件。

2.從2017年7月6日開始,學區內的住宅用房小學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額,幼兒園、初中三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額(同一家庭除外)。

3.今年戶籍和產權證取得的時限截止時間為7月6日。如果在截止日期後轉入戶籍的,在下一學期可轉入到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就學;在截止日期後取得不動產權證(房產證)的,如施教區學校已實行搖號的,則不予接收;如施教區學校沒有搖號且學額有空餘,可在下一學期轉入所在施教區學校就學,學期中途一律不得轉學。

4.凡不會進行網上報名操作的家長,在報名期限(7月7日至9日)內,攜相關材料到報名學校(園),由學校(園)安排專人輔導,進行網上報名。

5.城區學校(園)搖號未搖上的兒童、少年,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附近有空餘學額的學校(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學,或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6.全區所有招生信息以教育行政部門和鎮(區、園、街道)人民政府發佈為準。除城區學校(園)〔實驗幼兒園、金橋幼兒園、通州幼兒園、通州幼兒園虹西分園、實驗小學、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通高新區小學、通州小學、金沙小學、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南山湖校區、金沙小學銀河校區、育才中學、實驗中學、金郊初中〕,其餘各學校(園)按鎮(區、園、街道)人民政府批准的招生辦法執行。

7.深入做好宣傳工作。各校(園)要通過各類媒體和平臺,公佈本校(園)招生辦法,對招生辦法、群眾關心的熱點疑點問題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公開諮詢及監督舉報電話。區教育局將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專項督查,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和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和責任追究。

8.本辦法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繫人:曹志榮,聯繫電話:865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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