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智慧检察”架起办案桥

河南党刊洛阳讯:(周志刚 通讯员 赵松锋)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嵩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利用钉钉软件线上讨论案件,使用“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开庭,通过智慧检务系统架起了执法办案的空中桥梁,确保了依法办案,有效防控。

春节至今,第一检察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件31人、逮捕案件10件10人,在法定期限内全部办结。至今,提起公诉28案36人,批准逮捕8案8人。

“智慧检察”架起办案桥

远程提审


“智慧检察”架起办案桥

春节一上班,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司法警察大队、驻看守所检察室、办公室技术人员协同业务部门,运用“三远一网”开展办案工作。

院第一检察部在该三部门的配合下,实现了从看守所狱警提人、执勤、让犯罪嫌疑人签字,到提审全程无障碍沟通的顺利进行,保障了疫情期间依法、规范办案。

截止目前,该院第一检察部共远程提审17案20人。

“刘某某,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因此,通过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你的犯罪数额、从重从轻情节 ,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并处罚金。这位是你的辩护人吴律师,在场向你提供法律帮助,对此,你是否有异议?”“我没有异议,我认罪认罚……”

2月27日,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隔空做到了检察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三方互通,确保了程序公正,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该院第一检察部通过“三远一网”系统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6案34人。

“被告人胡某某,今天通过远程开庭,你对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你犯非法拘禁罪是否有异议?”

2月26日,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非法拘禁案开庭审理,检察官“远程”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出现在大屏幕上,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每一个阶段都如期、高效进行,确保了公诉人有力指控犯罪,辩护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

截止目前,该院第一检察部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4案4人。

“智慧检察”架起办案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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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察”架起办案桥

通过视频会议讨论案件

“有证据证明毕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其逃跑的社会危险性,建议对其批准逮捕……”2月3日下午,第一检察部第一次利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功能。

在主管副检察长陈世亮的主持下,线上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对毕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讨论决定批准逮捕。

截止目前,该院第一检察部通过视频会议讨论办结案件45件51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嵩检力量。

(供稿:嵩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张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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