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鳳凰涅槃:《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誕生記

鳳凰涅槃:《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誕生記

1984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是中國共產黨在改革開放初期召開的一次重要全會。以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為標誌,中國的改革開放進入從農村改革轉向城市全面改革的新時期。《決定》破除“左”的思想束縛,總結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改革開放經驗,在諸如商品經濟、價值規律等一些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上實現了突破,就全面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系統闡述,為開展全面經濟體制改革指明瞭方向。《決定》的制定和通過,經歷了一個較為曲折的歷程,可以說,這一成果既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黨和國家工作重心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集中精力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邏輯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以鄧小平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不斷探索的重要理論成果。

■奠基:經濟體制改革任務的提出■

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在北京京西賓館召開了一次具有轉折意義的中央工作會議。在這次中央工作會議上,黨在新時期現代化建設和經濟改革的基本思想醞釀成熟。會議原定議題為農業問題和國民經濟計劃安排,以及討論李先念在國務院經濟工作務虛會上的講話。會前,根據鄧小平提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會議先用兩三天時間討論1979年起把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的問題。

11月12日,在東北組討論中,陳雲發言,要求發展安定團結以保證黨的工作重點順利轉移,提出必須解決“文革”遺留的重大問題和重新評價黨的一些重要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問題。他的發言獲得大部分參會人員的支持,大家積極參與討論,會議遂突破原定議題。鑑於會議議題轉變,鄧小平認為原來準備的閉幕會上的講話稿已經不合時宜。

11月16日,鄧小平約談胡喬木修改講話稿,胡喬木於19日完成了修改稿。修改稿主要闡述了工作重點轉移的意義和怎樣實現轉移問題,提出要解放思想,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改革不適應生產力需要的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

12月2日上午,鄧小平又約見胡耀邦、胡喬木、于光遠等人,再次談到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的講話稿問題。此前,鄧小平擬出講話提綱,提綱談到了解放思想,開動機器;發揚民主,加強法制;向前看,不要一刀切;克服官僚主義;允許一部分先好起來;人員考核和安置等七個問題。其中,在幾個方面都談及經濟體制改革。

12月13日,鄧小平作《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閉幕講話。在講話中,鄧小平提出了經濟體制改革問題。他指出我國經濟管理體制“機構臃腫、層次重疊、手續繁雜、效率極低”,並大聲疾呼“如果現在再不實行改革,我們的現代化事業和社會主義事業就會被葬送”。針對各種經濟體制弊端,鄧小平提出要發揚經濟民主,改革經濟體制,指出,“現在我國的經濟管理體制權力過於集中,應該有計劃地大膽下放”,“當前最迫切的是擴大廠礦企業和生產隊的自主權”。“有必要在統一認識、統一政策、統一計劃、統一指揮、統一行動之下,在經濟計劃和財政、外貿等方面給予更多的自主權。”“當前最迫切的是擴大廠礦企業和生產隊的自主權,使每一個工廠和生產隊能夠千方百計地發揮主動創造精神。”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式上的講話,實際上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主題報告,講話奠定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思想基礎。

有了中央工作會議的充分醞釀和思想準備,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勝利召開。全會根據鄧小平此前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式上的講話精神,順利地實現了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完成了黨的政治路線撥亂反正。全會在經濟建設問題上,明確提出改革開放的方針,制定了一些政策,指出必須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辦事,重視價值規律的作用,注意量力而行,解決好國民經濟重大比例嚴重失調的問題。要從糾正急於求成的錯誤傾向等問題出發,採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對陷於失調的國民經濟比例關係進行調整,對權力過分集中的經濟管理體制著手認真改革。要求有領導地大膽下放經營管理自主權,大力精簡經濟行政機構,按經濟規律辦事,解決黨政企不分、以黨代政、以政代企的現象,並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平等互利的經濟合作。努力採用世界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大力加強實現現代化所必需的科學和教育工作。全會確立了新時期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的重要方針,標誌著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實現了黨和國家工作重點的重大轉折。新時期經濟體制改革就此發軔。

■破冰:以農村改革為重點的經濟體制改革的肇始■

中國新時期經濟體制改革首先破冰於農村。1978年底,安徽省鳳陽縣和肥西縣農民開始進行包產到戶和包乾到戶的農村改革試驗,得到安徽省委的堅決支持和正確引導。包產到戶和包乾到戶突破了人民公社下“一大二公”的農村經濟體制,充分調動和激發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解放了農業生產力,迅速發展到全省並在全國產生了積極影響。

在鄧小平等中央領導的關注和支持下,以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改革迅速興起。中共中央以農村改革為重點,從1981年的“四號文件”起,在1982年至1984年,連續三年下發關於農業問題的中央“一號文件”,要求發展商品經濟,振興農村經濟。在黨和國家政策支持下,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改革步伐加快,在全國各地普及開來並迅速取得成效。據統計,到1983年底,全國包產到戶的覆蓋面達到95%。聯產承包責任制解放了農村生產力,促進了農業大發展,農民生活水平明顯提升,購買力顯著增強,而作為農村商業主渠道、國家“獨家經營”的供銷合作體制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形勢需要,改革商品流通體制被提上了日程。

同時,被鄧小平稱為“農民的又一偉大創舉”“完全沒有預料到的最大的收穫”的鄉鎮企業異軍突起。這些鄉鎮企業以中小型企業為主,遍佈多種行業,既解決了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問題,也推動了農村城鎮化進程。更為重要的是,鄉鎮企業的出現,改變了傳統的國家投資建設,投資主體單一、投資領域狹窄、效率欠佳的工業化發展模式,為整個工業化發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在農村改革不斷深入發展的同時,城市也開始了改革試點。以擴大城市企業自主權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經濟體制改革也開始起步。1978年10月,四川省委在成都無縫鋼管廠等6家企業進行擴大自主權的試點,由此拉開了我國搞活企業的經濟體制改革的序幕。1978年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式上,鄧小平對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做法給予了明確肯定。

1979年1月,在總結6個試點企業經驗的基礎上,四川省委、省政府經過反覆醞釀,通過了《地方工業擴大企業權力、加快生產建設步伐的試點意見》,具體規定了企業擴權急需落實的14項政策和措施。同時,把試點企業從6家擴大到100家工業企業和40多家商業企業。經過改革試點,實踐證明,各試點企業呈現出巨大的活力,取得的效果超出預期。據1983年7月3日的《人民日報》報道:四川省參加擴大自主權試點的84個地方國營企業,1979年一年上繳國家利潤1.3億多元,比沒有擴權的1978年增長24.2%。與此同時,試點範圍也在不斷擴大,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把擴權試點企業擴大至1600家,涵蓋上海、四川等省市。

1980年6月,企業試點範圍再次得到擴大,全國共計6600家大中型企業開展了試點。企業擴權試點取得了顯著成績,計劃經濟下國家對企業管得過死過多的狀況得到一定改善,激發了企業生產積極性,企業效益和利潤得到提高。但同時,由於傳統計劃經濟模式根深蒂固,在擴權試點中,改革與舊有體制之間的矛盾也顯露出來,如在企業利潤分配方面,企業的自主權過小,按照原有分配政策,先進企業提取利潤的比例反而要小,出現“鞭打快牛”等弊端。

在企業擴權試點的同時,這一時期,經濟領域改革也逐步展開。從1978年底起,我國相繼進行了一系列涉及中央同地方、中央同企業等內容的財政體制、商業體制、勞動就業體制等方面的初步改革,這些改革改善了中央與地方、企業的關係,調動了地方、企業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是新時期改革舊有體制、建立有中國特色經濟體制的有益嘗試,為進一步深化全面經濟體制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在改革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也暴露出各領域改革單兵突進、改革不配套帶來的問題和弊端,這些都為開展全面經濟體制改革,制定全面改革的指導性文件提出了現實要求。

■突破:制定《決定》的條件逐漸成熟■

隨著以農村改革為主要內容的改革不斷推進和深入,全面經濟體制改革逐漸成為共識。鄧小平、陳雲等在不同場合提出關於全面經濟體制改革的思考,制定《決定》的條件逐漸成熟。1979年2月22日,李先念在聽取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關於全國分行長情況彙報時說,陳雲同意在計劃經濟的前提下,搞點市場經濟作為補充。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相結合,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經濟是個補充,不是小補充,是大補充。

3月8日,陳雲撰寫了關於計劃和市場問題的提綱,對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中計劃和市場的關係作了比較系統的闡述,其中指出整個社會主義時期必須有兩種經濟:一是計劃經濟部分,二是市場調節部分。前者是基本的、主要的,後者是從屬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在今後經濟的調整和改革中,計劃和市場這兩種經濟的比例的調整將佔很大比重。

1981年9月2日,陳雲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對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作了強調,指出目前進行的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它的意義不亞於對私營工商業的改造。

1984年2月24日,剛從廣東、福建視察回京的鄧小平在同胡耀邦、萬里等人的談話中要求堅持對外開放,做好特區工作。他指出,“我們建立經濟特區,實行開放政策,有個指導思想要明確,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鄧小平指出了特區在對外開放中的重要作用:“特區成為開放的基地,不僅在經濟方面、培養人才方面使我們得到好處,而且會擴大我國的對外影響。”他強調為了擴大對外開放,必須繼續擴大特區:“廈門特區地方劃得太小,要把整個廈門島搞成特區。”“除現在的特區之外,可以考慮再開放幾個港口城市,如大連、青島。這些地方不叫特區,但可以實行特區的某些政策。我們還要開發海南島。”

根據鄧小平講話精神,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在北京召開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形成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紀要》提出“進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左’的思想影響和閉關自守、自給自足的經濟觀點,加快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的步伐”,決定“進一步開放天津、上海、大連、秦皇島、煙臺、青島、連雲港、南通、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和北海等十四個沿海港口城市”。在開放的14個沿海港口城市實行若干擴大地方權限和給予外商投資者優惠政策和措施。同時,要求“這十四個港口城市的進一步開放,應當同內部的改革相結合,在經濟管理體制改革方面走在前頭”。

5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了該《紀要》。14個沿海港口城市的開放,標誌著我國對外開放邁出新的步伐。5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出《關於認真搞好國營工業企業領導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對企業生產經營體制改革作出重要規定,指出在適當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同時,實行生產經營和行政管理工作廠長(經理)負責制,以改變國營企業存在的無人負責的突出問題。《通知》在改革企業生產經營體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擴大對外開放和改革企業生產經營體制取得進展的同時,中共中央、國務院在武漢、瀋陽、南京等城市也開始了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的試點。

6月,武漢市在綜合改革中採取“敞開城門、兩通(交通與流通)突破”戰略,發揮市場調節作用,重視運用價值規律,在全國大城市中率先放開蔬菜市場價格。

7月11日和13日,國務院相繼決定在瀋陽、南京和大連進行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並賦予大連市省級經濟管理權限。

1983年下半年起至1984年,在鄧小平擴大開放和深化改革講話精神指引下,我國對外開放和經濟體制改革出現良好發展局面,為以城市為重點的全面經濟體制綜合改革提供了良好環境和基礎。同時,形勢的發展也對全面經濟體制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中共中央制定一個全面經濟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文件,對下一步深化改革指明瞭方向和目標,成為上下共識。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農業和工業企業等各領域的改革實踐,為制定文件準備了良好基礎,適時制定、出臺《決定》的主客觀條件已經具備。同時,試點工作中積累的一些經驗和暴露的一些問題,也為《決定》的起草、制定提供了豐富資料和素材。

■綻放:《決定》破繭而出■

對外開放的深入和經濟體制改革試點的推動,使得經濟工作重點轉向城市的全面改革成為迫切需要。1984年5月15日,當時的國務院總理在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今後的經濟工作中,要著重抓好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這兩件大事”,決定把經濟工作改革的重點從農村轉向城市。會議期間,中央決定成立《決定》起草小組。小組成員分別來自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商業部、勞動人事部和中央書記處研究室。小組成立後隨即開始《決定》的起草工作。

《決定》從起草到最終定稿歷時近五個月,八易其稿,頗費周折。

剛開始,起草《決定》小組首先初擬出一個共計三部分二十條的提綱,但在制定提綱中,小組對是否發展商品經濟存在分歧。後來,小組決定搞兩個方案並送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田紀雲審閱。經過討論,最後兩個方案合二為一,合併後的方案綜合各方意見,草列了一份有十幾條內容的提綱。但提綱中對《決定》中提不提發展商品經濟等問題依然存在著爭論。鑑於小組內部意見不能一致,小組趁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開會之機,邀請部分人大代表舉行了五次座談會,直接聽取各方代表對起草《決定》的意見。座談會上,一些省市領導人及部分代表談了對制定《決定》的看法,意見高度一致,都贊成中央出臺一個改革指導性文件,其中以寶鋼為主的基層代表的改革要求尤為強烈。

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閉幕後,起草小組開始撰寫工作。對於這一文件,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非常重視,他要求稿子要寫得“高”一些,原則一些,要搞出個“歷史性的文件”。他還提出可分為改革的必要性、建立一個有活力的社會主義新體制、國企改革、價格改革等八個問題來寫。

6月9日,起草小組傳達了胡耀邦的意見,並以此意見對《決定》作出修改。6月28日,完成了《決定》第二稿,並送中央領導和有關部門徵求意見。

7月初,國家體改委、商業部等部委陸續反饋意見,對《決定》內容提出修改意見。7月13日至26日,起草小組再次邀請國家物價局、勞動人事部、國家科委、教育部、國家計委、國家經委等部門,聽取他們對起草《決定》的意見。與此同時,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召集有關部委負責人開會對第二稿進行了討論。根據討論意見,起草小組修改了第二稿,在7月23日完成了《決定》的第三稿。但這一稿件在商品經濟問題上依然沒有突破。7月29日,起草小組前往北戴河向胡耀邦作彙報,胡耀邦聽後很不滿意,認為提綱沒有突破原來的框框。他強調這是個歷史性文件,一定要寫好,提出要寫進發展多種經濟成分。根據他的提議,起草小組班子進行了調整。部分人員回原單位,另調林澗青、鄭必堅、林子力等人參加起草小組。調整後的起草小組不久提出了新提綱。對於新提綱,胡耀邦表示基本同意,並逐條提出指導意見,要求起草小組在8月20日前拿出新稿子。

8月15日,起草小組成員完成第四稿。8月29日、30日,當時的國務院總理和胡耀邦分別接見起草小組成員,他們對第四稿提出了修改意見,強調指出社會主義經濟既是計劃經濟又是商品經濟,要求在總結前幾年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有所突破、有所前進。根據兩人的意見,起草小組再次修改《決定》,在9月5日形成了第五稿。這一稿,在9月8日召開的中央書記處會議上經過討論,同意提交中央領導討論,並交地方大企業負責人、理論工作者討論修改。會上,胡耀邦還提出要充實計劃、價格、領導等三個部分內容。會後,起草小組對這三條內容作了進一步的闡述。

9月11日至20日,中央委員、中紀委委員、中顧委委員分組討論了《決定》草稿。與會人員一致表示擁護中央關於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決策。其間,當時的國務院總理寫給胡耀邦、鄧小平、李先念、陳雲四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關於經濟體制改革中三個問題的意見》在會上進行了傳達。《意見》在關於計劃體制改革中提出實行計劃經濟,市場調節、縮小指令性計劃,社會主義經濟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運用價值規律為計劃服務等四個方面的觀點,獲得鄧小平等人的贊成與支持,他們還提出了具體意見和建議。9月19日,胡耀邦再次召開起草小組會議,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意見。會後,起草小組第五次修改稿子,於9月25日完成第六稿。接著,對於第六稿中個別文字、提法,起草小組反覆推敲、修改、提煉,形成了第七稿,報送中央政治局幾位常委審閱。

1984年10月1日,在新中國成立35週年慶典上,鄧小平明確指出:“當前的主要任務,是要對妨礙我們前進的現行經濟體制,進行有系統的改革。”10月6日,鄧小平在會見參加中外經濟合作問題討論會的全體中外代表時說:即將召開的十二屆三中全會的主題,就是城市和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將在中國的歷史發展中寫上很重要的一筆。10月8日,胡耀邦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會上傳達了鄧小平對《決定》第七稿的電話意見:“文件看過了,寫得很好。”會上陳雲也指出,“這個文件非常重要,是一個很好的文件,我完全擁護”。與會人員對文稿中一些提法展開討論,提出自己的看法,對稿件的繼續修改提出建議。經過廣泛討論,會議原則上批准了這個稿子。會後,根據各方面的意見,起草小組經過修改,形成第八稿,提交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審議。10月20日,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對《決定》進行熱烈而認真的討論,最後一致通過了《決定》。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是改革開放初期指導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它也是集中全黨集體智慧、總結改革開放5年多的實踐經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產物。《決定》在許多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上實現了突破。《決定》公佈後,在海內外影響巨大,推動了中國改革開放從以農村為主向以城市為重點的全面經濟體制改革的轉變,標誌著我國的改革開放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圖片說明:國慶35週年慶典,鄧小平、胡耀邦在天安門城樓上向遊行群眾招手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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