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 頭條丨從電力央企整合看核工業改革走向

早在2017年7月,就曾有華能集團和國家電投重組的官方信息,時任國家電投董事長王炳華對媒體表示“大家都有意往一起想”,並進一步指出,電力行業目前的市場主體太多,發展雷同,資源配置不合理,影響整個行業的效率和效益。但此後一直沒有進展,直到今年3月份,華能集團董事長曹培璽稱沒有與國家電投合並的計劃,兩集團合併的消息暫時消匿。

近期,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半年央企將分層分類推進整合,在繼續做好集團層面重組的同時,打破企業邊界深入推進專業化整合。行業方面,積極穩妥推進裝備製造、煤炭、電力等領域企業的戰略性重組,通過重組整合加快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核電央企重組的邏輯

對於涉核央企,目前已完成兩起合併重組,但兩起重組背後的邏輯有著本質的差異。2015年,國家核電和中電投合並組建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本質上是核電和常規電力品種的組合,由企業自行實現不同電力資產的投資和利用平衡。當然,原中電投本身就已具備核電業主資質,與國家核電合併後,則形成了與中核、中廣核基本對等的反應堆技術、工程設計、運營管理等一體化的核電全產業鏈。

對於中核集團和中核建的合併重組,其背後有另外的邏輯。中核集團和中核建集團同為核心軍工企業,也曾經同屬中國核工業總公司。中核集團雖然是三大核電運營商之一,但其更重要的業務定位是核軍工,核燃料循環產業與核電構成其雙主業。中核建集團則主要涉及核工業土建和設備安裝業務。兩者合併的本質是業務互補,合併後形成囊括核電、核燃料循環以及核設施建設的完整核工業全產業鏈集團。另外,兩家核軍工企業合併也有助於整合和加強我國核軍工能力。

我國核工業的結構較為特殊,一直沒有形成獨立純粹的核蒸汽系統供應商(NSSS)和核電運營商,核電企業不斷向上遊產業拓展形成核電全產業鏈,國家核電和中電投合並前,一個是核電技術+工程設計方,另一個則是核電業主,合併後同時實現了核電完整產業鏈以及核電和其它電力品種的組合。從國家電投的組建成立,一定程度上也可窺見決策層對核電企業整合的基本思路,即參考美國、法國和日本等核電大國的普遍做法,實現核電和常規電力的橫向融合。

2017年5月,彭博社曾援引內部人士消息報道稱,國資委正在考慮將幾家大型電力央企重組為三大電力集團,中核、中廣核和國電投三家核電運營商分別與神華及五大發電集團合併。後來,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實施煤電一體化重組,彭博的消息被證偽。

然而,僅從核電企業的角度去看,彭博報道的方案與國電投模式幾乎完全一致,一方面保留核電及其上游配套產業(技術、工程設計等)的多元化,維持三分天下的局面;另一方面,實現核電和其它電力品種的橫向融合。從電力調度和消納的角度,火電、水電、核電等不同發電品種在一個集團內部統籌調節,可大幅提高總體經濟效益,避免電力資源浪費。

我國核工業改革的另一熱門方案無疑是核工業大一統,這一方案的優勢不言而喻,國際上也有俄羅斯、韓國等核工業強國的成功案例。從目前我國核工業的既有現狀和形勢出發,核工業大一統的焦點在於中核和中廣核兩大核電集團的合併,兩集團自主研發並已實現融合的自主三代華龍一號核電技術,更是成為兩集團合併的契合點。

然而,如果說兩家集團合併的最大利好是做強華龍一號推動核電走出去,在當前國際核電發展形勢下,這樣的理由明顯缺乏支撐。福島事故後全球核電發展持續低迷,核電走出去雷聲大雨點小,實質落地的走出去項目仍屈指可數,通過兩大核電集團合併推動華龍一號走出去並不具有合理性。此外,目前華龍一號已完成技術融合,華龍國際公司成為技術統一平臺,進一步整合兩家集團工程設計和核電運營部分的必要性大為降低。更為重要的是,核工業大一統方案意味著必須再次拆分剛完成合並的國家電投,剝離其核電業務。

核工業改革思路

電力央企重組和核工業改革的交集是核電。如前所述,國電投模式實現了核電和常規電力的橫向整合,如果按照這一思路同時實施我國電力央企整合和核工業改革,則必須進行既有核工業的縱向拆分,具體而言,應將核電及其配套產業(技術研發、工程設計)從核工業中剝離,迴歸其電力屬性,核軍工屬性明顯的核燃料循環及核建業務,則整合為單獨的核工業集團,作為平臺性“輔業”同時服務於核電和核軍工,由此將形成“核、電分離”的產業結構,涉及核軍工業務的核工業集團保持完整性,民用屬性突出的核電則融入常規電力,按市場化方向發展。這種改革既有利於加強我國核軍工能力,也有助於推進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

事實上,核工業“核、電分離”的改革思路在電信和航空領域均得到了成功實踐。2014年,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家電信企業聯合成立“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成為電信基站的公共服務平臺,也解決了三家電信企業的基站重複建設問題。

從國際經驗看,核工業大國法國對其兩大國有核企的新一輪改革重組,則實施了核電和核燃料循環的進一步分離,將原阿海琺集團的反應堆設計業務(NP)剝離由核電企業EDF控股,組建成立純粹的核燃料循環專業化公司(Orano)。

筆者認為,我國電力央企整合和核工業改革應同步規劃和實施,在進行電力央企重組的同時,同步解決我國核工業存在的結構性問題,通過實施“核、電分離”,有效促進我國核工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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