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7 12根抗洪杉树木桩去哪儿了

“当了20多年的村干部,贪图一时小便宜,换来党纪严重处分,实在是愧对组织和村民的信任。”收到处分决定书时,肇庆市鼎湖区江溪村干部马某羞愧不已。

“2014年,政府下拨的防洪抗灾物资,被村干部贪污盖自家房子,你们管不管?”2017年8月,该区纪委信访室收到村民举报信,实名反映村干部马某贪污抗洪抢险物资问题线索。

“一定要严查快处!”区纪委领导当即批示交当地镇纪委开展调查。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向有关当事人了解核查,但外围取证工作却陷入僵局。

“马某一向口碑不错,村两委刚换届,会不会是诬告?”调查组成员发出疑问。又经过一番摸排,仍未找到问题突破口。上级的重视,群众的关注,让调查组感到压力。

“是不是调查方向错了?”人是活的,物是死的!区政府每年下发到村级的抗洪救灾物资数量不大。调查组决定从抗洪物资账册实物核对入手,重新梳理排查。经比对下拨物资原始单据,发现该村仓库抗洪物资少了12根杉树木桩。这12根抗洪杉树木桩去哪儿了?这一发现,令调查组兴奋不已。

“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全部追回,一根也不能少!”区纪委领导再次作出批示。调查组调取该村会计凭证。一张名为“江溪村马某防洪工作经费报销”的支出单据,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该单据开具时间为2014年4月,支出金额为3300元,发票明细为水泥、红砖、钢筋等建料,正好与举报人反映情况吻合。马某涉嫌侵占抗洪杉树木桩,并违规报销个人建房费用问题,终于浮出水面。

“2014年,江溪村并未发生洪涝灾害,但却产生防洪费用支出,你如何解释?”面对调查组的询问,马某支支吾吾,无法回答。“你连续六届当选村干部,还是区人大代表。你把公家物资拿回家,并违规报销个人建房费用,难道不愧对村民的信任吗?”在展示相关证据的同时,调查组带领马某学习相关政策和党纪国法。在铁的证据面前,马某放弃抵抗,如实交代违纪问题。

2018年1月,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根抗洪杉树木桩和违规报销的款项,全被悉数追回。

“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抗灾救灾资金物资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该区纪委领导同志表示,将坚持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抓好“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工作,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不断增强不敢腐的震慑,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努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鼎湖区纪委监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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