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呂梁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劉永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 消息,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劉永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永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漠,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大額財物;利用過節之機,違規給予他人禮金。

劉永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永平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劉永平簡歷

劉永平,男,漢族,1963年5月生,山西方山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3加入中國共產黨。2007年5月,任臨縣縣委副書記、縣長;2008年10月,任臨縣縣委書記、縣長;2009年12月,任臨縣縣委書記;2013年3月,任呂梁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2015年12月換屆未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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