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拒不隔離者,拘!這國硬核《生物安全法》咱要不要學?

​執筆/刀賤笑

1919年3月,19歲的年輕人艾琳·麗被悉尼法院判處20先令罰款,原因是她乘電車時沒按規定佩戴口罩。


當時,肆虐全球的“西班牙流感”正在澳大利亞蔓延。兩個月前,新南威爾士州開始實施一系列強制規定,禁止公共場所聚集。進入二三月,疫情加重,新州的管指令範圍隨之擴大,其中包括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須戴口罩。執拗的艾琳·麗撞在了槍口上。


2020年的這個3月,一些新州人發現,他們被新冠肺炎推入了和百年前祖輩們相似的處境:


2日,這裡出現澳大利亞首例人傳人病例,病源不明。


拒不隔離者,拘!這國硬核《生物安全法》咱要不要學?


疫情洶湧讓澳大利亞上下頓時緊張。一些澳媒不由地想起百年前那場大瘟疫帶來的重創。澳大利亞政府則立即把擔憂化作行動:


準備實施《生物安全法》,據此可對疑似感染的本國公民進行拘留。


即使在澳大利亞,這部法律都鮮為人知。但它卻已有百年曆史,可追溯到“西班牙流感”之前。隨著生物安全立法在中國成為焦點,澳大利亞這部成法也能提供一些借鑑。

1

澳大利亞司法部長克里斯蒂安·波特說,他明白澳大利亞人希望政府以“最小傷害”保護公眾健康。


但他坦陳,該法一旦啟動,“許多人會受影響”:


政府可以限制確診或疑似病例行動,強制隔離;可把學校、商場或體育場館等劃為“人類健康應急區域”,未經授權不得進出;緊急狀況下,當局還可不經許可進入某些場所,等等:


如果有人拒不服從,他會受到拘捕和指控。


波特部長說,未來幾個月極具挑戰,擴大《生物安全法》的執法範圍可能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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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政府話音剛落,南澳大利亞州就迅速通過新的州級法律,准許拘捕疑似感染病例。出現國內首個人傳人病例的新南威爾士州,也面臨是否大規模實施該法的決策。


新州的遲疑背後,是這部《生物安全法》一直爭議纏身。


其中關鍵一點是,該法的執行標準,完全由衛生和行政部門決定:


只要當局相信或懷疑某人已被感染,就可下令予以管制。


早在2015年議會討論通過這部《生物安全法》時,澳大利亞法律協會主席鮑林·萊特就曾就此提出質疑。現在,當聯邦政府首次決定大規模實施相關規定時,他再次站了出來:


管指令可能嚴重影響澳大利亞人的權利。政府還需細化執行標準,使其更加合理。


萊特的擔憂也體現在其他一些州的反應上。維多利亞州警務處長裡薩·內維爾就說,他不認為現在到了對感染者進行拘捕的地步。


司法部長波特顯然也清楚這些爭議和反對。他在2號宣佈這個決定時也強調:


實施拘捕將是“最後的手段”,逼不得已時才用。

2

這些爭議並不妨礙一個事實:澳大利亞是生物安全領域立法最早也最完備的國家之一。


1919年西班牙流感蔓延期間,以艾琳·麗被罰為代表,澳大利亞採取了一系列抗議措施。


這些措施,百年後的今天看來就已非常現代。


據《悉尼先驅晨報》報道,當年2月3日,新南威爾士州宣佈,在火車、電車、電梯甚至街頭,民眾必須佩戴口罩。教堂、影院、學校等場所,不得大量人員聚集。


確認感染者如無法入院治療,需在家自主隔離。需要醫療幫助或事物的話,可在窗臺上掛出求助標誌。


隨著疫情加劇,當年的悉尼皇家農展會停辦。新州甚至關閉與維多利亞和昆士蘭兩州的邊境,自我“封城”。


拒不隔離者,拘!這國硬核《生物安全法》咱要不要學?


這些幫著澳大利亞人熬過1919年西班牙流感的舉措,與1908年開始逐漸成型的檢疫措施密切相關:


2015年通過的這部《生物安全法》,就是1908年《檢疫法》的升級版。


新法一共11章645節。刀哥專門跑到澳大利亞政府官網瀏覽了一下:


從定性對人類、動植物或環境健康的威脅,到管理從海陸空進出澳大利亞的人員和貨物,再到司法和衛生部門何種情況下宣佈公共衛生緊急狀態,配套什麼法律採取什麼措施,非常細緻。


拒不隔離者,拘!這國硬核《生物安全法》咱要不要學?


澳大利亞生物安全立法的嚴格,除了受西班牙流感這樣的歷史記憶影響,還與它身處大洋洲,亟需保護環境和野生動植物物種的獨特性有關。


飛過澳大利亞的人知道,填寫入境單時會有專門提醒,不能攜帶2015年《生物安全法》中禁止的外來動植物。


當然,僅僅一部《生物安全法》還不能體現澳大利亞生物立法的全面。


作為聯邦制國家,澳大利亞的立法還分聯邦和各州兩個層面。


聯邦立法相對較少,2015版新法是個代表。各州和地方政府也都對應著完善與生物安全相關的立法和監管,量更大面更廣。

3

新冠疫情蔓延,讓生物安全在中國社會也成為焦點。


過去,很多人覺得這個概念離自己很遠。但去年的非洲豬瘟導致整個市場供應緊張和肉價飛漲,今年的新冠疫情又直接威脅到自己的生命,讓人發現生物安全並不遙遠。


“提高國家的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的要求,更讓人們發現:


我國的生物安全防控體系有課要補。


長期關注這個領域的中科院微生物所副所長錢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直言,生物安全最大的問題,是不知威脅從哪個方向、以哪種方式、在什麼地方突然爆發,因此一定要極強預警和預測功能。


而我國的生物安全防控,雖然已通過海關口岸、衛健委系統、軍口等,建設了一個相對完整的體系,但“完整不等於完善”:


我國按職能部門分頭管理的方式,很容易讓潛在危險“掉到縫隙裡”。


他舉例說:


我國與陸生野生動物相關的疾病溯源,歸林業部門管;感染家禽家畜的中間環節,歸農業部門管;等傳到人的時候才由衛健委管。


“在一個鬆散體制下事情很難做好,就像一瓢水潑下來拿籮接,接到的不如漏掉的多,”中科院北京基因組所研究員于軍也有同感。


拒不隔離者,拘!這國硬核《生物安全法》咱要不要學?


除了傳染病、外來物種入侵、實驗室病原體洩漏等傳統範疇,生物安全引起國內關注的另一原因,是它對於國家安全的戰略意義:


說白了,就是對生化武器威脅的擔憂。


兩天前,國防部發言人在記者會上的一句“中國將盡快推動出臺生物安全法”,立刻引發關於成立“生物國防軍”的猜測。


另一位中科院院士裴剛對此直言不諱:“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方面,也是國際競爭和鬥爭的一部分。”


無論出於哪種考慮,出臺生物安全法都是當務之急。


其實,我國生物安全立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了。經過20多年努力,去年10月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草案一共七章75條,聚焦生物安全領域主要問題,保護生物資源安全,促進和保障生物技術發展,防範和禁止利用生物及生物技術侵害國家安全。


疫情衝擊下,我國生物安全法也進入了“快車道”。


在這當口,澳大利亞那部“歷史悠久”的《生物安全法》,或可作為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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