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藏格控股連續2年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 董事長曹邦俊等13人被處罰

挖貝網 12月2日消息,藏格控股(000408)因為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間虛增數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公司董事長曹邦俊、總經理肖瑤等13人被證監會青海監管局處罰。

2019 年 6 月 20 日,藏格控股因為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過半年調查,藏格控股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32億元、4.68億元,虛增營業利潤1.28億元、4.77億元。2019 年 11 月 25 日青海監管局針對藏格控股下發處罰通知,對該公司13名相關人員做出處罰。

經查,藏格控股存在虛増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虛增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和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等問題。具體如下:

1、虛増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間,藏格控股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131,663,826.82元,虛增利潤總額128,325,919.05元,佔合併利潤表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89%,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468,491,820.48元,虛增利潤總額477,383,385.51元(含相關的其他收益),佔合併利潤表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9.90%。上述事項導致藏格控股披露的《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虛增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間,藏格控股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虛增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2017年虛增預付賬款240,788,270.93元,佔公司披露總資產的3.11%和淨資產的3.68%;2018年虛增應收賬款4,710,000.00元,佔公司披露總資產的0.05%和淨資產的0.06%,虛增預付賬款281,329,947.78元,佔公司披露總資產的2.99%和淨資產的3.59%。上述事項導致藏格控股披露的《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3、未按規定披露其控股股東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藏格控股資金事項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間,藏格控股控股股東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利用虛假貿易業務預付賬款、鉀肥銷售業務應收賬款非經營性佔用藏格控股資金共計2,214,025,844.23元。其中,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歸還佔用資金50,325,66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佔用資金餘額為2,163,700,184.23元。藏格控股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

青海證監局決定:

1、對肖永明採取 5 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吳衛東釆取 3 年市場禁入措施。

2、對藏格控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 60 萬元的罰款;

3、對肖永明給予警告,並處以 90 萬元的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

員罰款 30 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 60 萬元;

4、對吳衛東、劉威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 20 萬元的罰款;

5、對曹邦俊、肖瑤、王聚寶、鄭鉅夫、王衛國、姚煥然、亓昭英、邵靜、

侯選明、李光俊、蔣秀恆、方麗、張生順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 3 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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