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3日发布通知称,经研究,原则同意所上报的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现将确认后的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印发。其中,贵州省共有5地上榜,荔波县是其中之一,部分名单如下:
部分名单截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793号)要求,扎实做好试点组织工作。充分认识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督促指导,做好组织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组织试点县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本通知印发的3个月内将实施方案报该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试点中的突出问题,定期向该委报送试点情况,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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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融媒体中心 蒙 隽
编审:融媒体中心 蒙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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