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2018年第124期」省院副检察长乔洪翔带队到鹤岗市院督导检查工作

「2018年第124期」省院副检察长乔洪翔带队到鹤岗市院督导检查工作

6月19日至24日,由省院副检察长乔洪翔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到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就学习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视察检察工作时所作讲话精神和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院班子成员、基层院检察长及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分别参加了活动。

「2018年第124期」省院副检察长乔洪翔带队到鹤岗市院督导检查工作

受樊忠诚检察长委托,鹤岗市院常务副检察长于广伟就学习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视察检察工作时所作讲话精神、落实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及业务部门典型案例等四个方面向督导检查组详细汇报。在听取完工作汇报后,乔洪翔又分别与各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就各基层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上次到鹤岗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分别与大家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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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洪翔指出,此次督导检查是省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的。督导检查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落实,鹤岗两级院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材料准备充分,工作务实,业绩明显,希望鹤岗市院全体干警在新一届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继续戒骄戒操,上下齐心、务实担当,为龙江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全力做好服务大局工作。要以学习张军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时所作的讲话精神和严格落实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法制建设年”等专项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加强作风整顿推进法治建设,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巩固扩大扫黑除恶工作成果,进而推动环境的根本改善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二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全年检察工作已经过半,下半年要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突出司法办案的中心地位,以监督求作为、谋发展。特别要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突出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提升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使检察工作为民造福、为党和国家分忧。

乔洪翔还先后深入工农区院和兴安区院进行走访调研,进一步了解基层院上半年工作情况,与基层干警进行了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帮助他们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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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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