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省总河长陈润儿日前签署第1号总河长令,
要求全省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工作。
6月20日,
许昌市总河长令【第1号】发布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保障我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水生态安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巡河是各级河长履行河长工作职责、保障河湖管理保护落到实处的主要方式。自即日起,全市各级河长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按照《许昌市河长制工作河长巡查制度(试行)》规定,积极开展巡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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