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蒲县公安局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8月30日,蒲县公安局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3次工作例会。会议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冀冰宣读了《关于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荣记嘉奖的命令》。会议由蒲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董斌主持。

蒲县公安局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蒲县公安局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会议要求,一要全面梳理、归纳、汇总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线索摸排核查,加强专案侦办、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台账管理、严肃执纪问责等专项斗争各个方面,逐一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以中央督导组督导检查为契机,推动掀起新一轮专项斗争工作高潮;二要着重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各警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安排专门力量,制定强力措施,切实推进线索核查。工作中,要注重对线索的串并分析,提升核查质量;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论,做到“件件有回音”;要建立线索核查回避机制,凡是在线索涉及地工作过的民警,原则上不再核查其原工作地的线索;要严格执行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核查结论要一律由刑警队长、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三是严格依法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要坚持依法办案、依法办事,依法打击处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要严格执行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坚持“三个一律”、“两个严禁”,即对抓获的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一律进办案区审讯,重要环节一律同步录音录像,严禁发生刑讯逼供、严禁发生犯罪嫌疑人脱逃、伤亡等恶性事件。要实行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与公安侦查部门捆绑作战,坚决排除办案干扰,彻查幕后问题。

本报记者 袁慧芳 通讯员 张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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