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坚持市场化破产理念,处置国有“僵尸企业”

坚持市场化破产理念,处置国有“僵尸企业”

随着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清理和处理国有“僵尸企业”将成为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赫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市场化破产理念,探索对国有破产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纳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04年8月,为安置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715矿职工,组建了湖南中核无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无纺公司),注册资本2650万元,主营聚酯非纺布系列产品,经调整后归属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属于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中核无纺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自2016年起停产歇业。

2017年1月9日,湖南省国资委批复,对中核无纺公司实施停产关闭,并择机进行破产清算。2017年5月18日,中核无纺公司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7年5月25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函告,为维护稳定,处理好中核无纺的债权债务问题,建议将中核无纺破产案交由赫山区人民法院审理。2017年6月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中核无纺公司破产案交由赫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坚持市场化破产理念,处置国有“僵尸企业”

(湖南中核无纺有限公司)

根据省院指定,2017年8月我院受理了中核无纺公司破产案件。经审查,中核无纺公司有在职职工77人,其中含因公负伤人员5人;涉及负债5716万元。如何在清理中核无纺公司债权债务过程中,妥善安置77名国企职工,以及如何顺利移交社会保险关系和职工档案,成为破产案件审理的难点和重点。

我院在审理中核无纺破产案件时,为最大限度保护职工利益,决定采取管理人负债方式,先行安置职工。经与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协商,由管理人与省兵器集团签订借款合同,借款800万元专项用于职工安置。在受理破产仅两个月时间内,法院指导管理人为77名职工补齐了历年欠缴的社保基金和医保基金,并向职工支付了补偿金320余万元。在益阳市委市政府和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心和指导下,赫山法院和管理人顺利将中核无纺公司77名职工的社会保障关系和人事档案在市人社局办理了续接手续,将党团关系顺利移交到了当地社区机构。

2018年9月,经过招商引资,将中核无纺公司的破产资产作价1420万元处置变现。2019年10月,中核无纺公司管理人,并向省兵器集团偿还了全部借款,清偿了欠缴的国家税费121万元,普通债权也获得了12%清偿比例,案件得到了圆满处理,整个破产处置过程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案件处理获得了职工和债权人的高度好评。

中核无纺公司破产案,是我院采取市场化规则,未占用财政补贴资金,未核减国家税费,严格按照现行破产程序处理的一起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院尝试在破产过程中采取借贷方式先行安置职工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肯定,并由省国资委在国资委系统内破产改制中予以推介。

坚持市场化破产理念,处置国有“僵尸企业”

2019年11月19日,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元坤一行人专程来到赫山法院,对法院在审理中核无纺公司破产案件中,突破常规,大胆创新,优先安置职工和切实维护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并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上“情系国企办实事,高效为民克万难”的锦旗,为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送上“高效审结破产案件,依法促进国企改革”的锦旗。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金凯力对赫山法院在办理中核无纺破产案过程中,开创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经验和化解“僵尸企业”、盘活产业资源的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金院长强调:“法院审理了很多案件,也办理了不少破产案件,中核无纺公司破产案属于值得肯定和推介的好案例”。

审核 丨 罗空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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