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現就我市加強監管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市屬監獄實行封閉管理,暫停罪犯親屬會見探視,暫停罪犯提審等活動。
二、市屬強制隔離戒毒所實行封閉管理,暫停戒毒人員探訪探視、提審、收治等活動。
三、全市看守所暫停律師會見;暫停受理,確需提訊的,原則上以視頻方式進行。
四、全市拘留所暫停提訊和律師、家屬會見。
本公告自頒發之日起施行。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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