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2018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促进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安委办部署,制定我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促进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旗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意见》《决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访谈活动,通过举办“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和典型经验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盟安委会办公室、阿左旗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在阿左旗体育场西门广场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各旗区安委会同步组织成员单位和企业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等知识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客户端、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三)扎实推进“七进”宣教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和行业领域“七进”活动组织实施工作,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和发动广大的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向全社会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解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就、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公益宣传大展播活动。各旗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创作安全生产宣教短片、微视频、公益广告、展板挂图、漫画和安全科普读物等文化精品,及时上报。盟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精选部分优秀作品,除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外,择优向自治区安监局网站推送,实现安全文化精品共享。

(五)开展事故警示专题教育活动。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开展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六)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家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各旗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活动。组织开展各行各业各级干部职工群众为城市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精选部分优秀内容通过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七)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提升职工群众在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置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升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政企联动原则,在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要加强应急演练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九)继续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特色活动。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住建、公安、交通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有关活动,制作宣传片,在电视、城市公交和LED屏幕定时播放;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1次应急逃生演练和1次安全教育;安监、经信、市监、公安交警和消防等部门要及时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舆论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活动始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建立完善活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各旗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形式内容,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要立足现有条件,充分利用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平台和宣传优势,全面展开安全生产宣传,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旗区、各部门和单位加强活动信息的总结反馈,确定专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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