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把巡察“威嚴”的拳頭打出去

□ 本報記者 程芃芃 馬景陽

本報通訊員 李 洋

高標準抓好巡察隊伍建設

開展巡察工作是助力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大部署。2017年7月,桓臺縣按照上級部署要求和縣內實際,成立桓臺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時間著手研究部署,設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列入縣委工作部門序列,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1名,設立5個縣委巡察組。同步建立了縣委常委會定期研究巡察工作、縣委書記專題會議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每輪巡察工作彙報機制。

巡察成效如何,幹部是關鍵。為此,該縣著眼巡察干部隊伍建設,組建縣委巡察人才庫,通過個人報名、單位推薦、組織認定的選拔程序,嚴格人選條件,現已確定組長、副組長人選57名,工作人員178名,確保了巡察隊伍的專業化、精細化和高效化。

同時,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抓好巡察干部隊伍建設,加強管理監督,嚴格落實“十不準”紀律要求。實行巡察組長、副組長“一崗雙責”制度,對巡察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該提醒的及時提醒,該批評的嚴肅批評,對違反紀律、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巡察干部嚴肅追責,堅決防止“燈下黑”。

目前,圍繞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以“六項紀律”為尺子,縣委巡察組已巡察部門單位36個,共發現問題452個,移交問題線索36條,督促被巡察部門單位邊巡邊改問題31個,對6個部門黨組進行問責,給予黨紀處分8人,誡勉談話12人。

把握要點 提高質量

巡察期間,各巡察組除了做好在被巡察單位設立意見箱、公佈舉報電話以及在新聞媒體和有關會議上進行宣傳動員等常規動作的同時,在每輪進駐巡察單位前,巡察辦都要聯繫協調紀委信訪室、組織部幹部監督科、財政、審計等部門,瞭解被巡察單位基本情況,進行分析研判,為進駐後有針對性開展巡察準備好第一手資料。

巡察工作開展過程中,針對巡察辦成立時間較短,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發現問題不夠多、個別問題定性不夠準確等突出問題,縣委巡察辦通過深入調研,梳理了《桓臺縣直部門巡察工作清單》。該工作清單圍繞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3大方面,組織生活、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24個具體方面,緊盯問題的易發點和多發點,列舉了近50種問題具體表現。通過這種方式,讓剛剛抽調參與巡察的工作人員能夠迅速把握工作要點,提高工作質量。

此外,充分借好“勢”和“力”,把“威嚴”的拳頭打出去、打得響。一方面,藉助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桓臺縣的“東風”,進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權威性和影響力,提升全縣鎮(街道)及各部門單位的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最大程度地減少關係網和說情風對基層巡察工作的干擾,解決“巡不深、察不透”的問題,縣委巡察干部也能放下“包袱”,大膽“找茬”。另一方面,充分抓住市委巡察組先後巡察桓臺縣果裡鎮、新城鎮、田莊鎮、荊家鎮、城區街道辦事處的契機,總結提出了“聯、統、借、促、實、用”六字工作法,既突出了市委巡察組的主導作用,又發揮縣委巡察組的特點優勢,實現組織領導、對象覆蓋、監督重點、方式方法、成果運用、隊伍建設“六個聯動”,人力、物力、線索、信息“四個共享”,目標、進度、方式“三力合一”等一系列協同配套措施,為縣一級配合市縣聯動巡察蹚出了路子。

做好“後半篇文章”

中央和省委、市委新一屆巡視巡察規劃發佈後,桓臺縣委巡察辦在深入學習中央和省委、市委《規劃》的基礎上,採取“增、補、調”的方式,對前期印發的《中共桓臺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中共桓臺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進行了修改完善,進一步明確了巡察工作指導思想、機構和人員、巡察範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紀律和責任等方面的內容。修改後的《實施辦法》為推動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同時,建立巡察機構與審計部門對接交流機制,充分發揮審計優勢助力精準巡察。每輪巡察前,由審計部門先行提供被巡察單位領導幹部任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單位預算執行審計報告,併為每一個巡察組至少配備1名審計幹部,同步實施審計監督,實現多元互補,形成強大監督合力。

在對巡視巡察工作結果的運用上,堅持以點帶面、舉一反三。對近年來中央和省市縣巡視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成立8個督導組和2個暗訪組,對8類163個方面的問題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涉及問題整改有措施、件件有著落。更以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桓臺為契機,通過交辦信訪件中的單一問題,由點及面,在全縣面上開展同類問題的摸底排查、全面整治,形成發現一個點、拉動一條線、促進整個面的良好氛圍,做好巡視巡察“後半篇文章”,有力促進全縣幹部作風大轉變、服務效能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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