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丹東小學3點半放學,孩子誰接”」元寶區教育局打算這麼做

《“丹東小學3點半放學,孩子誰接?”教育局公開徵求意見》一文,許多小學生家長和教育工作者提出了寶貴意見,後臺留言瞬間達到100條上限。元寶區教育局結合現狀,集思廣益,提出以下幾點初步想法,讓我們一起看看——

成立課後服務工作小組

由學校牽頭,形成由學校領導班子、班主任(學年組長)及家長代表的工作小組,遵循“家長自願,校內實施,有效監管”的原則,具體包括:

1、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及家長自願選擇。學校事先徵求家長的意見,主動告知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及收費標準,在自願的前提下,由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委託申請,並報名登記。

2、課後服務安排在校園內進行,併合理利用學校現有條件。學校無償提供校園內教室、運動場地、功能室等場所及其它後勤安全保障。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加強保障課後服務學生安全,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措施。

4、制定收費標準,由家長委員會監督,每月向全校家長公示。

課後服務的實施

1、課後服務的時間。結合各校實際,下午15:30放學後,不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正常離校。其他報名的學生開始進行課後服務,至17:30結束。

2、服務內容。合理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活動,以及開展體育、藝術科普活動、娛樂遊戲、拓展訓練、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等,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在徵求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為滿足學生特長髮展的需要,可以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引進社區活動場所、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及各種藝術類、科技創新類等培訓機構的優質課後服務資源。

3、服務保障。課後服務工作由學校課後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進行運行成本核算確定費用收取標準,制定經費管理辦法及課後服務人員條件和課後服務工作要求,發放課後服務人員勞務報酬。課後服務人員由學校課後領導小組聘請,根據課後服務需要,可聘請學校教職工、家長、社會相關專業人員等參加課後服務。學校提供校園內教室、運動場地、功能室等課後服務場所及後勤保障條件,對課後服務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安全管理指導。

4、實施步驟。需要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由家長向家長委員會提出申請,家長委員會審核並與家長簽訂服務協議。在此基礎上,根據課後服務需要,聘請指導老師,包括社團活動教師、安保人員等。對外聘人員要嚴格把關,必須由學校校委會審核同意,由學校、家長代表、被聘用服務人員簽訂好三方協議。

經費的使用與管理

1、經費來源。課後服務經費通過“政府補貼一點、學校經費籌措一點、家長拿一點和教師奉獻一點”的模式解決。具體費用由課後服務工作小組結合實際,核算並按月收取相應費用。

2、 經費使用。學校課後領導小組要合理確定支出標準,根據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服務費,課後服務專項經費,用於保障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產生的消耗品購置、人員補助等開支,其中90%用於人員補助。

3、經費管理。課後服務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佔和挪用。學校根據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服務費。要成立經費管理小組管理經費的收支,要建立費用支出臺帳,並每月公示。

以上僅為元寶區教育局此項工作的初步想法,具體落實還要結合試點學校實際進行調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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