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必須執行!美國上訴法院拒絕阻止“撞火槍托”禁令

【僑報記者文章4月1日洛杉磯報道】週一,美國一家上訴法院拒絕停止執行特朗普總統關於“撞火槍托”(bump stock,美國現代史上最致命的大規模槍擊案中使用的速射槍附件)的禁令,這是反對該政策的槍支權利倡導者在法庭上的最新敗訴。

據路透社報道,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駁回了反對這項政策的人士提出的解除禁令的要求。這項禁令於3月26日正式生效。上週,美國最高法院就密歇根州和華盛頓特區的案件進行了兩次審理,拒絕了槍支權利倡導者提出的對這一禁令暫緩執行的要求。

2017年10月,拉斯維加斯鄉村音樂節發生大規模槍擊案,造成58人死亡。2018年12月18日,代理司法部長馬修·惠特克(MatthewWhitaker)簽署並提交這一禁令,它要求擁有者上交或銷燬附件,否則將被定為重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必须执行!美国上诉法院拒绝阻止“撞火枪托”禁令

美國一家上訴法院拒絕停止特朗普總統關於“撞火槍托”禁令。(圖片來源:路透)

對於這一裁決,原告律師埃裡克·賈菲(Erik Jaffe)說,“我們正在審查這一決定,並將在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考慮的時間內向最高法院申請暫緩執行。”

“撞火槍托”利用槍的後坐力來撞擊扳機,使半自動武器每分鐘能發射數百發子彈,這可把它變成機槍。在一個經歷了一系列大規模槍擊事件的國家,這一禁令是最近聯邦一級罕見的槍支管控案例。

那些對該政策提出質疑的人認為,美國菸酒槍械及爆炸物管理局(ATF)缺乏將槍支庫存與機關槍等同起來的權力。這場糾紛的核心法律之一是80多年前制定的,當時國會在美國黑幫使用“湯米槍”的鼎盛時期限制使用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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