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針對性解決跨區域河流汙染問題

本報重慶電(記者 廖 洋 廖秋平)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強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創新。近年來,隨著河長制工作的全面鋪開,各地紮實開展水資源保護、水汙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水體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各流域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具體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以我區為例,區內柏林鎮、四面山鎮、四屏鎮與貴州省遵義市習水縣相鄰,境內跨區域河流有筍溪河、清溪河、復興河,跨界地區主要發展旅遊業,農家樂和房地產開發力度較大,存在跨境交界區域水體汙染問題。

“兩地雖簽訂了《跨境交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我區也多次與習水縣協調聯繫,加強環境日常監管和執法,完善汙水處理廠主體及配套管網建設等,但跨區域河流汙染問題整治難度仍較大。”1月10日,在津市政協委員、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楊利建言,要加強地區聯動,針對性解決跨區域河流汙染問題,推進兩地流域系統治理、水環境保護工作更上一層樓。

楊利建議,加強地區聯動,針對性解決跨區域河流汙染問題,需要市級部門統籌協調,充分利用河長制工作平臺,全面加強與習水縣區域流域聯防聯治工作;加大對基層支持力度,抓好設施運行管理;加強指導,有序開展跨界聯合執法。與此同時,還要按照跨境水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原則,設置跨界流域考核監控斷面,探索建立兩省市跨境水體汙染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共同推進流域系統治理、水環境保護工作。此外,還要紮實開展社會監督和宣傳引導,增強群眾對河流保護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河流、保護河流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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