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6 乾脆把劉強東一棍子打死,如何?


乾脆把劉強東一棍子打死,如何?


這個中秋節,路透社的一篇報道“噎”著了劉強東。

路透社再爆劉強東“新料”,看著讓人驚出一身冷汗!

“細嚼慢嚥”,細思極恐,這是要把劉強東一棍子打死的節湊。

我們先捋巴捋巴路透社的報道,感到有點蹊蹺。通篇,竟然沒有采訪到文章中提到的“女主角”。我如果是總編輯,肯定不會簽發見報。

遺憾的是,9月24日,路透社還是發佈了這篇長文,文章講述了劉強東在明尼蘇達涉嫌性侵的那一夜,其中,女主角微信聊天記錄“首次曝光”。

報道稱,當這位女學生回到自己在明尼阿波利斯公寓時,劉強東也在。半夜,她在微信上給一個朋友發了條消息,說劉強東強迫與她發生關係。

女生說,她不願意。8月31日凌晨兩點,她在微信上寫道,"明天我會想辦法逃走。"她還請朋友不要打電話報警。

這位女生在微信上告訴她的一位友人,說她那晚喝酒很有壓力,這是一個陷阱,她真的喝多了。

微信上,該女學生給朋友發信息說,“在車裡劉開始對我動手動腳。”

接下來兩小時內發生了什麼,路透社無法確認,也無法證實警方到訪後具體發生了什麼。但知情人士稱,受害女性拒絕對劉強東的在場提出指控。

這名女生曾寫道,她會留著自己的床單,保留證據。

縱觀路透社的報道,讓人驚出一身冷汗:文章繞來繞去,幾乎都是那個被“性侵”的女生的微信內容,以及“知情人”的說法,沒有采訪警方和檢方官方人士。

以我20多年新聞從業經歷看,路透社的這篇報道,有點“草率”,至於說是否有其他動機,還有待觀察。

果然,路透社有關劉強東的報道出現不多時,網上就出現一個信息:劉強東的刑事辯護律師Jill Brisbois女士曾對路透社表示:路透社擬報道的文章與事實不符,劉強東先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Jill Brisbois說,她不能像其他人那樣馬上向媒體公開相關“證據”,因為我們尊重司法程序,並不想幹涉司法程序。

Jill Brisbois表示,希望真正的證據在案件結束時被公開,並認為路透社在沒有獲得事情的全貌,而且在案件尚未結案檢查官還在審理案子的時候,就發表一個只含有一方觀點的文章,是不公平的。

京東的一位女發言人Loretta Chao則表示,單憑微信記錄的隻言片語,無法還原整個事件的真相。

美國和英國都標榜自己的新聞自由,甚至強調新聞作為第四權的監督能力。但是,事實總是很骨感。舉個例子,大衛是辛克萊集團CEO,該集團控制的電視臺數量達到223家,覆蓋美國72%的家庭……

去年,大衛在回覆美國自由記者Andy Kroll的郵件中稱:我在媒體界幹了40多年了,我可以告訴你,我沒見過一篇報道是絕對真實的。

大衛的話,是不是美國新聞媒體的一貫“套路”呢?

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我們即使不對路透社的報道做任何置評,但京東已經受此消息影響,京東在美股盤前跌超4%,市值蒸發600億。

早在劉強東出事時,路透社、彭博社、《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等國外知名媒體,似乎都格外“興奮”,並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當時,京東股價,一再下跌。

嚴格說,劉強東涉嫌性侵,是他個人的事兒,與京東沒有什麼關係;但是,他是京東的CEO,又很難撇清關係。

如果劉強東只是一個草根,一個屌絲,他涉嫌性侵了,外媒還會連篇累牘的關注他嗎?但是,他是在華爾街上市的京東的劉強東,想“低調”都不行!

我們不妨大膽想象一下:既然劉強東涉嫌性侵了,乾脆一棍子把劉強東打死,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呢?

我想,肯定會有人彈冠相慶。並且,肯定少了許許多多的“猜測”,媒體(包括自媒體)也不再“狂歡”,不再“娛樂至死”......

魯迅說: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才推測中國人的。

劉強東案,很多人想“坐實”,把手伸得像竹竿,隨時打在劉強東的身上。好像,劉強東必須時時刻刻在神壇上,不然就隨時準備接受“凌遲”。

我最反感的是一些媒體毫無道德底線,胡亂猜測,博取眼球,誤導群眾。因此,對於這個事件我的態度是:不信謠,不傳謠,不胡猜,不添亂。

路透社咋滴?你也是媒體,你也應該對報道負責!

我想提醒的是,外媒報道了,我們千萬不能跟風,我們應該有理性的思維,不能在沒有官方結論的情況下“落井下石”。

簡書中,有人寫道:有人捱餓,不要求你把糧食分給他,但你可以做到不吧唧嘴;有人摔倒了一身泥,不要求你必須扶她起來,但你一定不要笑......在這個眼見也未必是實的年代,流於表象的淺層思考,失之偏頗的主觀臆斷,幸災樂禍的圍觀起鬨,會將一起起公共事件變成可供蠶食鯨吞的人血饅頭。

我特別聲明,這篇文章不是為劉強東“涉嫌性侵”進行辯護。只是,在案子已經移交檢方的情況下,還是要尊重司法程序。如果指控他涉嫌性侵屬實,也是罪有應得;如果法律沒有最後裁判,我們當然不可以“說三道四”。

還是不要把劉強東一棍子打死!

最後,願娛樂至死的社會,少一些輿論的狂歡和積毀銷骨的惡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