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部分已发布公告的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部分已发布公告的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应对疫情指挥部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形势,经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部分已发布公告的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一、予以解除的内容
(一)《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3号)》第二条中“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专业办事大厅)暂停窗口业务办理。”予以解除。
(二)《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6号)》第三条“各省界、市界、高速公路设置的卫生检疫站要加强防疫检测力量,对人员身份和体温检测查实查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交通管控、疏导,减少排队和拥堵。”第四条“防疫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市县防疫指挥部或卫生健康部门、工信部门、商务部门、红十字协会统筹,到当地交通运输局统一编号并加盖公章后配发。”予以解除。
(三)《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8号)》第二条“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等车辆,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殡葬等特殊情况用车,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不受单双号通行限制。”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2月9日24时前不得复工复业,确需值班值守、参与疫情防控和保障城市运行的,组织职工乘坐通勤班车,禁止驾驶私家车上下班。要定时对通勤班车进行消毒,确保卫生安全。”第四条“市区内禁止外市车辆驶入,对确有紧急事项的,应尽快办理完成后立即驶离市区;过境车辆中途不得停留,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一)翔安大街-萨政东路-萨政路-机场路-凤阳路-龙凤大街-卧龙路-外环东路围合区域,围合道路可通行。(二)机场路-南一快速路-龙化路-西湖街-西苑路-西静路-西杨路-龙岗桥-西二路-北一快速路围合区域,围合道路可通行。(三)南一快速路-创业大道-南三路-铁人大道围合区域,围合道路可通行。”第五条“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过非现场电子抓拍、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予以解除。


二、予以修订的内容
(一)《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1号)》第三条中“市区公交、长途客运停止运营。”修订为“市区公交、长途客运有序恢复运营。”
(二)《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4号)》第一条“各村要在各出入口科学设置卡点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非本村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本村人员除必要外不得外出。”修订为“重点管控地区,各村要在各出入口科学设置卡点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非本村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本村人员除必要外不得外出,工作人员凭证明通行。”第二条“说服教育村民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严禁聚餐聚集,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修订为“对坚决不执行有关防疫规定、拒不改正的人员,严肃依法依规处理。”第三条“对所有从湖北省流入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居家医学观察14天。”修订为“协助所有从重点疫区返乡进屯的人员申领使用‘龙江健康码’,落实居家隔离有关规定,每天做好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村屯要第一时间按规定上报。”第五条“在与疑似、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严禁人员出入。”修订为“重点管控地区,在与疑似、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严禁人员出入。”

(三)《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6号)》第二条“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设置卫生检疫站的,要保证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并做到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保障生产生活的运输通道不断。”修订为“县(区)设置卫生检疫站的,要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并做到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保障生产生活的运输通道不断。”
(四)《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22号)》“在交通卡口、飞机场、火车站、交通枢纽以及复工复业企业等重点外来人员流入关口、场所、地点,‘落地查人’,逐一筛查探亲返庆、节后返庆、旅游到庆、复工回庆等所有人员。”修订为“在防疫检测站点、飞机场、火车站、交通枢纽以及复工复业企业等重点外来人员流入关口、场所、地点,‘落地查人’,登记信息、查验‘龙江健康码’,逐一筛查探亲返庆、节后返庆、旅游到庆、复工回庆等所有人员。”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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