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违规发放并领取务工补助 临沂两村干部被处党内严重警告

大众网临沂9月18日讯(记者 邓梦娇)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郯城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李庄镇张蔡社区党总支委员、神泉党支部书记杨启国违规发放并领取务工补助问题。2016年9月,杨启国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李庄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3年至2014年,杨启国任李庄镇神泉党支部委员、神泉二组负责人期间,违规发放务工补助共计5550元,其中杨启国个人领取1050元,时任村会计丁某某领取500元、计生专职主任管某某领取4000元。因上述问题,杨启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5550元予以收缴。

马头镇马西社区党总支委员、胜利街党支部原书记王玉元违规发放并领取务工补助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王玉元任马头镇胜利街党支部书记期间,在相关村级班子成员正常领取工资的情况下,仍违规向包括其本人在内的7名村干部发放误工补助71400元。王玉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71400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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