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华州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落实好党中央、省市区委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防止疫情蔓延传播,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疫情就是命令。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保持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识大体、顾大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前、攻坚克难,干在实处,务求实效。

(二)严明组织纪律。紧盯是否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落实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是否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决策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是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等,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等方面,强化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加重、从重处分。

(三)严肃工作纪律。督促各镇(街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职责,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其他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不得影响防控指令传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密切关注全区舆情信息,强化宣传引导。公安机关等部门对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公务的要果断出击,有效处置。要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信息发布,不转发来源不明的图文视频。

(四)严肃群众纪律。把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周密可行、务实管用的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强化措施落实,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禁漏报、缓报、瞒报和谎报疫情,严禁拒收患者,严禁擅自将患者转送异地,违者一律从重处分,造成疫情扩散的一律加重处分。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防止民政服务机构中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易感人群发生疫情。

(五)严肃廉洁纪律。务必做好疫情防控款物的使用和储备。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款物的使用和储备,加强制度管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坚决防止出现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等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销售和价格的监管工作,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利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名义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严肃生活纪律。加强生产生活管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持续纠治“四风”,全区所有党员、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准离开本区,不准串门拜年,不准组织和参加聚会聚餐,必须最大限度的简办丧事,暂缓举办婚庆等聚会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要增强卫生健康意识,公共场所活动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不食用野生动物,主动配合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卫生医疗机构。

二、设立监督执纪工作机构

(一)成立区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石艺军 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组长:程军龙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根虎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 王海荣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胡 萍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李 林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二)成立监督检查组

第一监督检查组:

组 长: 郭新利 驻区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殷小明 区效能办副主任

成 员: 李亚龙 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干部

李 青 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干部

第二监督检查组:

组 长: 陈晓鹏 驻区卫健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李 谦 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成 员: 李刚定 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

侯广乐 区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干部

(三)监督检查内容范围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认真、不到位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乱作为问题等;

3.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等问题;

4.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等问题;

5.造谣、传谣、歪曲事实,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

6.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拖延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7.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从即日起,区纪委监委将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希望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和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区纪委信访室 0913——4725190

18220365103(24小时受理)

中共渭南市华州区纪委

渭南市华州区监委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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