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建水縣“三抓三提三落實”做好疫情期間刑滿釋放人員臨時安置幫教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縣委政府關於應對疫情工作的決策部署,建水縣司法局針對雲南省建水縣監獄罪犯刑滿釋放人員14天醫學隔離和必接必送銜接面臨困難的問題,建水縣司法局著眼社會疫情防控大局,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堅持“一人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及時做好疫情期間每一名罪犯刑滿釋放銜接工作。

首先抓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落實臨時幫教工作機制。成立建水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處、所(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司法行政系統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督促落實防控措施;完成上級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建水縣司法局和建水監獄共同印發《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釋人員臨時安置幫教工作的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地部署安排疫情防控期間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其次抓防疫隔離場所建設,提升刑釋人員疫情外輸防護高度,落實刑釋人員疫情期間臨時安置幫教措施。建水縣司法局和建水監獄共同研究並報縣疫情應對指揮部同意,在面甸鎮紅田村委會羊街農場紅田煤礦設立刑釋人員隔離觀察點,對2月29日至全國疫情結束前的所有刑滿釋放人員按照一人一預案,提前與當事人家屬及所在監所聯繫,做好無縫對接。並掌握出獄所後的去向,做好銜接工作,接回後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疫情防控的統一要求和安排,落實14天隔離制度,由建水監獄及建水縣司法局抽調專人負責掌握和管理隔離期間刑滿釋放人員思想動態,並將每天兩次體溫報負責人,確保我縣刑釋人員自覺服從疫情防控期間的臨時幫教措施。

最後抓“暖心”真情幫扶,提升幫教實效,落實全力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和諧穩定責任。對因疫情形勢一時無法返回戶籍地,且無親可投的刑滿釋放人員,講清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社會封閉管理現狀,本著自願原則動員其在監獄設立的臨時住所安置,待疫情解除後再返回。針對湖北疫情的實際,2020年2月21日,建水縣司法局在徵求湖北籍刑滿釋放人員呂XX及家屬的意見後,將其暫時安置在建水縣某酒店,建水縣司法局副局長和人參科幹部多次到酒店看望呂XX,並讓其用司法局幹部手機與其家人兩次通電話。2020年2月29日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期間司法行政機關的規定,將其送至集中隔離場所,待隔離期滿,體溫正常且身體檢測合格後方可離開隔離觀察點。根據其本人情況及意願,等待開遠市幫教基地正式復工復廠後,將其安置到開遠幫教基地臨時就業安置。等湖北省疫情結束後,再返回湖北。呂XX對建水縣司法局“暖心”幫扶措施非常滿意,極大提升了安置幫教的實效,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穩定。(孔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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