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合肥市教育局首次通報
合肥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查處典型案例:
一是合肥市第六中學教師王其、周淮鋒2018年寒假期間在校外補習機構從事有償補課。合肥市第六中學已責令王其、周淮鋒退費,並給予王其、周淮鋒警告處分。
二是巢湖市第七中學教師曹永聖長期利用每週雙休日違規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巢湖市教育體育局已責令曹永聖退費,並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三是廬江縣店橋小學代課教師連可芬自2018年春季學期以來每天利用下午放學時間代為照看學生並進行作業輔導,每名學生收取每學期1200元輔導費。廬江縣教育局和學校責令其連可芬立即停止收費補課行為,全額退還所收費用,並予以解聘處分。
這是合肥首次通報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查處典型案例。《通報》要求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及各學校從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履行工作責任,以嚴細深實的工作作風,加強監督檢查,抓實師德師風建設,切實推動我市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取得新成效。
新聞背景:
3月19日上午,
合肥市下發《關於加強新時代中小學教師
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
出臺3個“辦法”及1個清單,《合肥市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辦法》、《合肥市中小學教師違反師德行為處理辦法》、《合肥市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辦法》、《合肥市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其中修訂完善了《合肥市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辦法》,對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做出了嚴格規定。
以最嚴規範、最嚴檢查、
最嚴懲戒為原則,
嚴禁中小學校和教師有償補課,
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創設良好的教育生態環境,
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將嚴格規範學校辦學行為。
中小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視情節輕重給予學校、校領導和
相關責任人員相應處理:
(一)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向校外培訓機構提供、透露學生信息。
各級教育督導部門適時開展專項督查,
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
等時段進行重點督查,
對以上行為進行嚴格查處,
並對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接到反映學校、教師以上行為的舉報,將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下講、課上泛講課下精講並收取費用的行為,以及打擊報復不參加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情節特別嚴重、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經查實存在違規行為的
在職中小學教師
除清退違規所得外,視情節輕重,由教育主管部門在學校、縣(市)區域或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並責成學校給予本人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評優評先和職務晉升資格、撤銷相關榮譽稱號等處理,直至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行政職務、開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或再次出現有償補課行為的,一律先調離教師崗位,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追究相關領導人的責任。
享受政府特殊津貼者、特級教師、模範教師、優秀教師、教壇新星(教壇之星)、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及後備人選、正高級教師、正高級講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有違規行為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按程序取消或者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其榮譽稱號或任職資格。
黨員教師出現違規行為的,
並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給予黨紀處分。
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
對有償補課行為拒不處理、
拖延處理或者推諉隱瞞,
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
由上一級主管部門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再次提醒廣大教師
千萬別踩紅線!
為教育部門的嚴厲態度、
擴散出去!讓更多人看到!
閱讀更多 新浪安徽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