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海西州“选育用管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海西州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注重把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

鲜明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干部。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始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等政治素质要求,把紧把严政治标准这个硬杠杠,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注重察看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情况,掌握干部的政治信仰、政治品格。坚持既看平常看一贯,更看面对大是大非等关键时刻表现,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模范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干净担当干部,以对党忠诚之心选好对党忠诚之人,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不断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实现干部队伍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县处级干部573名,其中: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187名,占县处级干部总数的32.6%;县处级妇女干部91名,占县处级干部总数的15.9%;县处级党外干部27名,占县处级干部总数的4.7%。

聚焦素质提升,突出培养锻炼育干部。针对干部实际需要,积极推行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大规模干部培训,着力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抓实领导干部科学理论体系、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培训,创优“柴达木大讲堂”“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研讨班”“双语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振干部精气神,补足广大党员干部精神之“钙”。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干部的特点,区别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渠道的培养锻炼、让干部在多种岗位、不同环境中锻炼学习,提高处理多种问题的能力,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2017年以来,培训各级各类干部2565人次,其中,培训少数民族干部952人次,占37.1%。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干部,积极引导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和矛盾多、困难大、任务重的地方,多经历一些大事要事、急事难事,让他们在干事中长本事、在历练中变老练。2017年以来,交流任用县处级干部56名,其中地区与州直单位交流19名,地区之间、州直单位之间交流37名。

坚持事业为上,突出工作实绩用干部。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继续坚持州委“四重用四关注四不用”的选人用人导向,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不断提高识人的分辨率和透视度。通过对干部在重大决策、突发事件、关键时刻和个人进退留转时的表现,注重发现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的好干部,切实保证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多干事的人受激励、干成事的人得重用,一批在稳增长、抓改革、保稳定和招商引资、精准扶贫、民族团结创建等方面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推进海西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坚定力量。2017年以来,将4名担当作为、忠诚履责的副处级领导干部提任到州直单位担任“一把手”,将12名领导能力突出、培养成熟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到州直部门副职领导岗位;从精准扶贫一线、基层一线和业务骨干中选拔干部16名。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加大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力度,2017年以来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县处级干部41名,占选拔任用县处级干部总数的34.7%。

健全激励机制,突出监督厚爱管干部。建立干部监督管理“3+2”机制,联动推进“三不为”干部治理、能上能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及容错纠错、关心关爱等五项工作,既突出了“严管”,又体现了“厚爱”。积极推进“三不为”干部治理,防止干部能力不足而“不能为”,动力不足而“不想为”,担当不足而“不敢为”。畅通干部能上能下途径,把干部能上能下与海西工作实际、重点工作推进、干部考核交流、现行政策法规紧密结合,破解干部“下”的难题、拓展“下”的方法、疏通“下”的渠道,确保干部既能“上”得去,也能“下”得来,2017年以来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9名,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前移审核关口,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应核尽核,认真执行“四个凡提必”要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2018年以来,对60名州管干部随机抽查,98名拟提任拟提任对象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建立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消除顾虑,大胆去闯去干。制定关心关爱干部十项措施,为干部创造良好工作、生活和成长环境。

完善考评制度,突出科学务实考干部。坚持以考核评价为核心,强化制度“兜底”,完善差异化分类考核办法,根据各地、各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重点,设置体现各单位不同特点的目标任务,在实施《海西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基础上,合理形成了“1+15”的考核体系,初步建立了有利于公平竞争和差异化考评的分类考核方式,有效构建了体现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实现目标考核工作全方位、全领域覆盖。不断加大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信访维稳考核权重,切实做到考核导向主次分明、考核特色个性突出,有效避免出现“一刀切”的现象。出台《海西州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细则(试行)》,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坚持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研判、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推荐、评优树模等紧密结合,落实末位问责制,真正做到考事评人与考绩用人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激发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创业干事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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