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0 高雲翔獲保釋成功,但無法當日被釋放

高雲翔獲保釋成功,但無法當日被釋放

高雲翔獲保釋成功,但無法當日被釋放

董璇為保釋丈夫願與女兒搬至澳洲,離開法庭時神色疲憊。圖/視覺中國

北京時間6月29日中午,高雲翔涉嫌性侵一案在經過兩次保釋庭審之後,法官終於批准了高雲翔的保釋申請。據媒體透露,高雲翔的保釋金為300萬澳元(約1465萬元人民幣)。此外,高雲翔還需住在董璇在澳所租的房子,每日向警局報到兩次,同時還要交出自己、母親和女兒的護照,不接近機場,不接觸受害人,也需佩戴電子監控設備。同時高雲翔工作室也在29日中午發佈了一則聲明,聲明中否認了此前流傳的“高雲翔看守所內遭遇霸凌”的傳言,並公佈了法官對本案的最新梳理,其中提到“受害人張某多次改變自己的證詞,前後共四個版本;且受害人本不想報案,是其丈夫帶至警局報警。”

新京報記者第一時間採訪了澳洲華人律師行AHL法律沈寒冰律師解讀本案細節、解析高雲翔在本案中接下來將面對的事宜。沈律師表示等保釋人保釋金到位,走完法律程序,高雲翔會擇日離開澳洲監獄。但除了每日兩次到警察局報到以外,其餘時間都只能禁足在澳洲租住的住所,且一旦超出法定範圍,就有可能再次被警方逮捕。

獲保釋後

高雲翔每日需向警局報到兩次

新京報:高雲翔保釋成功後,能否可以馬上回到澳洲住處?

沈寒冰:要看走程序的時間長短。其中一位保釋人提供了房子抵押,因此他要先去和銀行溝通,等錢或支票出來給到法庭,高雲翔才能獲得保釋。具體時間完全取決於銀行的速度。而且即便是最簡單的保釋,例如法官開庭,1點午休前公佈保釋判決,只是交保20澳元的保釋金,但從保釋人拿著20澳元到註冊處,再等到工作人員出來,大概就要等4個小時,然後還有很多程序要走,最後被告才能回家。所以雖然高雲翔保釋成功肯定可以放出來,但還需要一些時間。

新京報:高雲翔獲保釋後是否可以自由活動?

沈寒冰:高雲翔只能居住在法律指定的居住地點,且一天24小時都不能超出法定範圍(居住地周圍幾百米的距離),除了每天兩次到警察局報到可以出門,僅此而已。高雲翔會佩戴一個電子環,大概2萬澳元一副,套在腳上,高雲翔一旦離開電子報警器指定的範圍就會被逮捕。但他在家裡可以做任何合法的事情,沒有任何拘束。

新京報:每日到警察局兩次報到,具體是一個怎樣的程序?

沈寒冰:澳洲警察局門口會裝一個很小的機器,就像上班打卡的機器。被告人每天上午去按一下,下午再去按一下。

獲釋原因

決定性因素並非“董璇攜家屬搬至澳洲”

新京報:董璇和父母、女兒決定搬到澳洲居住,是不是高雲翔申請保釋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沈寒冰:我覺得這一點其實並不太討好,因為如果在法庭上提出一件實際操作中做不到的事情,很容易引起反效果。高雲翔的律師提出,董璇可能和高雲翔父母、女兒一直暫住在澳大利亞,實際上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他們還不是澳大利亞的永久居民或者公民,父母要無理由地永久居留根本不可能。而且這位法官之前有非常豐富的處理移民案件的經歷,因此我認為這個處理得不太好。但無論如何,保釋已經成功,就已經無所謂了。

新京報:那前一天高雲翔律師提供的“受害人與被告之一王晶(音譯)親密”的新視頻證據,是否幫助到了他?

沈寒冰:這個證據毫無疑問幫到了高雲翔。根據29日庭審我們可知,受害人前後提供了四版證詞,但這四版證詞其實是有衝突的。其次法官看了酒店和卡拉OK的錄像,雙方提供的也都是同樣的證詞。錄像中受害人和被告在一起至少看起來是很舒服的相處,和王某也有超越朋友的親密接觸。而且她其實是有機會離開,離開之舉並非不禮貌,但她並沒有使用這些機會。因此法官可能判斷受害人並沒有表現出任何不情願。而且當天她回家也不想告訴丈夫發生了什麼,只想要睡覺,是丈夫帶她到警察局報案。所以這些錄像確實一部分幫到了高雲翔。

新京報:除了這個視頻證據外,在你看來還有哪些因素讓法官決定批准保釋?

沈寒冰:首先法官也明確講到了,受害人其實曾幾次修改了她的證詞,在這個情況下這個案子目前並不是證據確鑿的案件了。其次高雲翔有名氣,逃逸對他的名聲影響非常大,所以他也絕不可能逃逸,因此用納稅人的錢去養他其實並沒什麼必要。

新京報:28日保釋人提出的保釋金共約140萬澳元,為何29日會翻倍到300萬澳元?

沈寒冰:因為法官提到曾有人嘗試庭外和解,我個人認為,保釋金可能會因此有了提高。

案件進展

“脅迫”與否無法用錄像證明

新京報:28日提交的錄像有無可能推翻性侵案中“脅迫”這個要件?

沈寒冰:“脅迫”無法用錄像證明。嚴格來講,假設錄像是顯示受害人與被告在外有過性行為,但這跟在屋裡有沒有性行為,也是兩碼事。

新京報:據外媒稱涉事房間內驗出精液和血液中有高雲翔的DNA,若屬實是否可以認定高雲翔有罪?

沈寒冰:我們絕不能盲目輕信DNA。除特殊情況,DNA並不能作為一個案件判決的決定性要素。因為DNA只是一個表面證據,正因為有DNA所以警察會決定逮捕高雲翔,而非傳喚,但並不能因此就推斷高雲翔有罪。

新京報:目前這件案子除了保釋程序以外,案件本身審理到什麼地步了?

沈寒冰:如果審理的話,會審理一年到一年半,其實還是一個等待期的問題。澳大利亞法官不夠,人手少,所以案件會等很久。下次開庭時間完全看整個程序的操作時間。如果程序已經OK,所有文件都已經到達,那就需要在法院排隊等開庭時間而已。

二次申請保釋 提交視頻證據

6月28日12時,高雲翔案第二次保釋上訴聽證會開庭。據現場媒體透露高雲翔身穿墨綠色囚服通過視頻出庭,庭上高雲翔的律師提交了一份視頻材料作為新證據,律師口述稱該視頻是3月26日殺青宴的錄像,錄像中王晶(音譯)和受害人曾在KTV裡有過多次親吻、擁抱等親密接觸。高雲翔妻子董璇也攜女兒“小酒窩”到場,並通過律師表示,願意與女兒搬到澳洲居住,直到案件審理結束,希望可以通過此舉,讓法庭減輕對高雲翔會回國的疑慮,為其爭取成功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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