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庆安法院迅速组织学习研讨省高院涉疫民商事纠纷指导意见

庆安法院迅速组织学习研讨省高院涉疫民商事纠纷指导意见

学深悟透指导意见

为民方能义薄云天


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民商事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施行)》,庆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为这是目前审理涉疫民商事纠纷的工作指南,党组书记、院长孙宏辉提出学习贯彻意见,全体民商事法官在主管副院长王树文的带领下,采取分散自学、视频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学习研讨,为下一步处理好涉疫情民商事纠纷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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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中,大家纷纷畅谈了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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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文:“省高院在疫情防控最需要的时刻给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全面实用。它是应对疫情风险的及时雨、法官办案的指南针,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涉疫情民商事纠纷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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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永燕:“我们一定要加大案件的线上调解力度,充分发挥法治保障的作用,尽量促成当事人之间和解,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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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我们要深入学习研讨,履职尽责,务必保证疫情期间民商事审判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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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辉:“我们要逐条研读、吃深学透,并以此指导审判实践,保证涉疫情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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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涛: “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打赢防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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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我们要快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为涉疫民商事纠纷群众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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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颖:“我们要增强素质、强化担当作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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