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帶你瞭解《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企業運行管理規程》之一


圖解 |帶你瞭解《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企業運行管理規程》之一

為進一步貫徹生態環境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0〕46號)的要求,及時、有序、高效和無害化處置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參照《關於“非典”疫情防範時期加強醫院廢水和醫療處理處置的通知》(環發〔2003〕75號)和《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環辦〔2009〕65號)等文件,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企業運行管理規程》,並要求各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要按照規程要求做好督促檢查,規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企業的全過程運行管理。

肺炎疫情醫療廢物該由誰來處置?

當各地市現有醫療廢物處置企業處理能力無法滿足處置需求或出現其他特殊情況時,該如何啟動備選應急處置設施?


圖解 |帶你瞭解《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企業運行管理規程》之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