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賴正張同志任職的議案
宿區政發〔2018〕34號
區人大常委會: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和《宿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宿城區人民政府區長張輝提名:
賴正張任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掛職,時間六個月)。
請予審議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王飛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宿區政發〔2018〕3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王 飛任宿城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高勝宇任宿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掛職);
沈正峰任區職業教育中心校長;
楊 望任區招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 東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宿城分局副局長(掛職,時間六個月,期滿職務自行免除);
張慶亮任宿城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免去區房屋徵收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陳 廣任宿城經濟開發區建設環保局副局長(掛職,時間六個月,期滿職務自行免除);
劉祥林 任吳中宿城工業園管委會副主任,免去項裡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徐菲菲任區智能電網產業園(激光產業園)管委會副主任,免去河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薛 瑞任區激光產業園管委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區激光產業園管委會副主任(掛職)職務;
何明儒任項裡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翟利民任河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亞瓊任雙莊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掛職);
曹 瑞任支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掛職);
王曉宇任江蘇眾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亓俊先免去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掛職)職務;
徐 偉免去區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姬如松免去宿城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胡月豔免去運河宿遷港產業園社會事務局局長職務;
卞小琿免去運河宿遷港產業園管委會副主任、招商服務局局長職務;
譚啟嶺免去幸福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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