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新华传媒股份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王建才涉嫌贪污今被提起公诉

新民晚报讯(记者 郭剑烽)今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贪污罪对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传媒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连锁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王建才提起公诉。

此案为市监委指定宝山区监委管辖,宝山区检察院已于2019年12月13日以贪污罪对王建才决定逮捕,并于2020年1月22日报送二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建才,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4月至2016年2月,王建才利用担任新华传媒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及新华连锁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其个人实际控制的上海准弈贸易有限公司等,低价承租新华连锁公司的商业用房,再加价转租他人,侵吞租金差价共计1.6亿余元;同时让新华连锁公司为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商业用房支付工程款,非法占有新华连锁公司资金194万元。王建才将上述钱款用于偿还其个人经营公司的银行贷款、投资证券期货、水产养殖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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