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能源局:供電企業須嚴格執行電價政策 不得擅自加收費用

中國網8月16日訊 15日,發改委發佈由國家能源局修訂的《供電監管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要求能源監管機構監管供電企業執行電價政策和收費標準情況。

《辦法》明確,供電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按照國家核准電價或市場交易價,依據計量檢定機構認可的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不得擅自加收或代收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供電企業不得自立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對國家已明令取締的項目,不得向用戶收費。供電企業提出超過國家規定的計量裝置技術和數量要求時,應由供電企業承擔相應費用。

供電企業應用戶要求對產權屬於用戶的電氣設備提供有償服務時,應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沒有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參照市場價格商定。

《辦法》還指出,供電企業違反上述規定的,能源監管機構可以責令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行政處罰建議。(關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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