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 日本稱“竹島”、韓國稱“獨島”,且都說有主權,那它應該歸誰?

日本官方資料中的“竹島”,韓國稱呼的“獨島”,位置位於北緯37°14′12″,東經131°51′51,即日韓交界海域,面積約在0.186平方公里。目前該地區由韓國控制,根據韓國公開的數據顯示,有34名武裝警察常駐。

日本稱“竹島”、韓國稱“獨島”,且都說有主權,那它應該歸誰?

且為了保證對該地區能夠做到快速反應,韓國對其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造,2006年的時候,韓國政府還公開對外宣佈,在未來5年內投資342.5億韓元,因而別看“竹島”面積不到1平方公里,卻能夠完美的接待驅逐艦、快艇、直升機,已成為一座海上不沉的碉堡。

然而雖然韓國人在上面駐紮武裝力量,以及努力將其打造成碉堡。但是日本並沒有放棄對“竹島”的主權訴求,2008年9月5日,日本國內發佈的《防衛白皮書》,直接將“竹島”認定為日本國土,是日本自衛隊自衛管轄範圍內。

至於“竹島”應該歸日本還是韓國,下面小袁從“自古以來”、“近代國際秩序”2個角度做一個簡要的分析。是否曾長期在一個地方行使行政主權,即“自古以來”,是近代劃分國家版圖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而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旦有領土爭議,爭議雙方都會拿出史籍喊話。

這一次日本和韓國也不另外,他們紛紛翻自家史書,而從結果來看,韓國這邊要相對更有力點,韓國拿出的“自古以來”出自官修正史《三國史記》。在《三國史記》中其實沒有提到“竹島”,但是說到了一個叫于山國的地方,而“竹島”被韓國學者認為是歸屬於于山國。

日本稱“竹島”、韓國稱“獨島”,且都說有主權,那它應該歸誰?

基於“竹島”屬於于山國,而《三國史記》中又稱“(512年)十三年夏六月,于山國歸服,歲以土宜為貢”,所以“竹島”是韓國自古以來的土地。且在1900年10月25日,朝鮮高宗發佈大韓帝國敕令四十一號,也明確將鬱陵郡的管轄範圍,囊括了“竹島”。

日本這邊由於在幕府之前,日本都是分封制,因而古代並沒有留下在“竹島”設置中央行政機構的記載,最早將“竹島”納入行政區的明確資料,已經是1905年了,當時將其歸入島根縣隱岐島司所管。

日本1905歸島根縣,從數字上看,跟1900年大韓帝國敕令相比,明顯要晚那麼一點。

說完“自古以來”,下面我們說近代國際秩序,目前以聯合國為中心點的國家秩序,是建立在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的基礎上,而作為戰敗國的日本,根據戰後秩序基礎文件《波茨坦公告》的約定,領土範圍僅限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和其他我盟國所決定之島嶼。

日本稱“竹島”、韓國稱“獨島”,且都說有主權,那它應該歸誰?

而這個“我盟國所決定之島嶼”,類比盟軍最高司令部訓令SCAPIN第677號決議中提到的“包括鬱陵島、濟州島和獨島在內的島嶼劃歸由駐韓美軍政府管轄,並強調從今往後日本的船隻和乘務員不得接近和進入獨島12海里以內的區域”。

顯而易見從駐韓美軍管理這個點,不難看出對於當時的美國來說,“竹島”理論上是韓國範圍了,且從後來美國撤走之後,將“竹島”是移交給韓國而非日本,也進一步確定了,對於當時的美國,它“潛意識”裡是默認“竹島”是韓國的。

所以從“自古以來”、“近代國家秩序”來看,韓國這邊都較日本更有理據,但是這個“更有”是相對的,由於美國從始至終,都沒有留一下一份文件,說“竹島”就是韓國的,因而從嚴謹的角度來看,韓國控制“竹島”也是喪失主體文件的。

而這即為日本目前還要跟韓國爭的主要出發點,畢竟雖然無法確定這地是自己的,但也沒有秩序性文件一個字一個字,毫不含糊地說“竹島”是你韓國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