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监察对象增长近十万 信访举报增长明显

监察对象增长近十万 信访举报增长明显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在省纪委监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监察体制改革后,全省监察对象从8.94万人扩大到18.09万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增长一倍多,与之相对应的是各级纪委监委收到的信访举报也明显增长。据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副主任刘爱民介绍,以省纪委监委为例:2017年2月8日至5月28日,省纪委监察厅受理信访举报485件,其中来访131件。而省监委成立后,2018年2月8日至5月28日,省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706件,其中来访274件。同期相比,信访举报受理增长46%,接待来访增长109%。

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的进程中,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适应变化、创新方法,保障群众的信访举报得到快速有效办理。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访举报渠道,主要包括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四种方式进行举报,还可通过已建立手机微信平台举报功能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加强接访工作。省纪委监委在原先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每月固定时间坐班接访的基础上,又安排委机关副厅级干部每月固定时间坐班接访,增加信访室接访工作力量,妥善处理重要信访信息,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制定出台群众来访受理告知制度,严格接访纪律,要求接访人员明确告知来访人是否受理其信访举报事项,引导来访人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问题。

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流程。信访举报件受理后,信访部门按规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筛选、梳理、录入系统建立台账,10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完成审批和分流,确保信访举报件及时办理,不积压、不拖办、不隐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件,将及时分流到管辖机关,由管辖机关对其进行分析研判、决定处置方式,并交付承办部门核实。为确保批转的信访举报件得到及时有效办理,转送部门或管辖机关会筛选部分信访举报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杜绝久拖不办和压件不办的现象发生。信访举报件办结后,承办部门要向信访部门反馈办结结论,由信访部门将结论录入信访举报管理系统,形成信访举报件从受理到办结的闭环管理。对署实名举报件,承办部门会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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