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山东以来,查处“保护伞”案件57起74人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山东以来,查处“保护伞”案件57起74人


9月14日上午,记者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截至8月30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59件764人。其中“保护伞”164件266人。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孟祥吉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职责。省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紧跟中央纪委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立足政治机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中央督导组进驻我省以来,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截至9月13日,新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8起149人,其中“保护伞”案件57起74人。

山东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呈现三个方面特点

在9月14日上午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孟祥吉介绍,从目前线索筛查和查处情况看,山东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较为集中。按照省纪委月报统计口径,从查处的问题类型看,今年上半年,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44起,占查处三类重点问题总数的78%;其中,该类型问题中查处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方面问题合计58起,约占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总数的24%,反映出基层特别是村一级是黑恶势力滋生、盘踞的重点区域。

二是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题不容忽视。截至目前,我省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21起,对340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理,分别占查处问题和处理人数总数的33%和37%,反映出黑恶势力与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往往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共生关系,成为基层腐败中一个突出现象。

三是各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隐蔽性较强。涉黑涉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实施违法违规活动,往往以正当职务行为作掩盖,比较隐蔽。涉黑涉恶团伙被打掉后,由于抱有“保护伞”还会救自己出去等想法,畏罪心理弱、侥幸心理强,往往不愿配合调查、主动交代。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山东以来,查处“保护伞”案件57起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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