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略陽:六項紀律20條禁令確保機構改革順利推進

近日,為確保全縣機構改革順利推進,縣紀委監委向全縣下發《關於嚴明六項紀律確保全縣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結合略陽縣實際,提出政治、組織、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經、保密等六項紀律要求,具體包括嚴禁拒不執行改革方案,各自為政、各行其是;嚴禁違反請示報告制度,擅自行動、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項不及時報告;嚴禁擅自設置機構或提高機構規格、調整和增設內設機構、增加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嚴禁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幹部工作程序規定擅自決定涉及人員分流、幹部任免等重大事項;嚴禁突擊花錢、巧立名目發放和私存私放錢物、用公款相互宴請或贈送紀念品;嚴禁對外透露機構改革內部情況和有關工作,傳播小道消息等20條嚴禁行為。

《通知》指出,全縣各單位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落實責任擔當,增強“四個意識”,自覺踐行“兩個維護”,把深化機構改革推動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團結帶領廣大黨員幹部自覺服從、服務改革大局,嚴格遵守紀律,確保各項改革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對在機構改革推進過程中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幹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和保密紀律的人和事,一律從快從嚴處理,用最嚴明的紀律確保全縣機構改革工作蹄疾步穩,有序進行、順利實施。”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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