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臺劇,在大部分人的眼中,也許還是《王子變青蛙》、《愛情魔發師》等小言印象。
但其實,臺劇早就開始成長。
從刻畫醫療真實現狀的《麻醉風暴》,到講訴了世代最後回眸的《一把青》,再到成為中國版黑鏡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開始。
臺劇早已不再是隻講戀愛的小言當家。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劇照
她們怒懟社會痛點、聚焦現實創傷,挑戰親子病灶,變得越來越多元。
而這次,更是直面上了人性之惡 ——
《我們與惡的距離》
戲劇一姐
賈靜雯,時隔15年,終於重返臺戲劇作。四次入圍金鐘獎的溫升豪,角色多變,卻演什麼像什麼。
以及,與宋康昊「有他就有好劇」一樣評價的 —— 吳慷仁,早就已經是金鐘獎的常客。
單是演員名單,《我們與惡的距離》就註定高質量。
(以下簡稱《與惡》)
賈靜雯與溫升豪
吳慷仁
更重要的,是編劇呂蒔媛。
今年大熱的同妻電影《誰先愛上他的》,就是呂老師的作品。
她的故事,總是聚焦我們所不敢面對的現實。
就像這次的,一部現實到,不適合小孩觀看的成人劇 ——《與惡》
十集迷你,首播兩集,就衝上了豆瓣高分9.4。
而這,僅僅是開始。
故事因一起「無差別隨機殺人」事件而起。
罪犯李曉明,在電影院中持槍射擊,造成了9死21傷的悲劇。
全民激憤,無數人痛斥,這種「人渣」就應該死刑。
因此,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吳慷仁飾),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就被憤怒的家屬當眾被潑糞。
why?
給殺人犯辯護,這種律師還有人性嗎?
殺人犯一旦勝訴,下一個受害者,將是誰?
《與惡》一開場,就極真實地呈現了「惡性事件」發生後的群體性恐慌。
這種恐慌事件,會加速惡性事件的判決速度。更快的定罪、更快地執行死刑。
但《與惡》卻想反其道而行,它想讓事件慢下來。
只有慢下來,才能思考:罪犯的槍聲響起之後,我們還剩下什麼?
剩下的,有兩個。
第一個,是 —— 我們與惡性事件的距離。
李曉明殺人案後兩年,《網絡先驅報》的負責人劉昭國(溫升豪飾),被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纏上了。
王赦希望劉昭國能夠做一期,李曉明案的專題報道,為找出李曉明「無差別」殺人案背後的真相,謀求時間。
劉昭國答應了,雖然他同時也是兩前年,那件案子的被害者家屬。
而劉昭國的老婆 —— 宋喬安(賈靜雯飾),卻無法理解。
相比出身傳統媒體的老公,宋喬安所在的商業媒體,更追求數據,也更“標題黨”。
兩人的訴求不同,婚姻本就不算安穩。
而兒子的死亡,更是讓她們的婚姻,瀕臨崩潰的邊緣 。
宋喬安無法發洩兒子死去的悲傷,便用工作來武裝自己。
忙到幾乎沒有時間回家。
她把傷痛變成尖刺,動不動就刺向所有身邊關心她的人。
而爸爸劉昭國,則是將傷痛悶在心理。
在掙扎兩年之後,
答應了加害者的辯護律師,與他一起尋找事情的真相。但媽媽宋喬安無法理解。
這種人渣,死了就好了啊,為什麼要知道他的故事,還要去理解他?
無論原因是什麼,都換不回死去的人啊。
但劉昭國卻明白,解決傷害最好的方法,是善後和預防。
因為每一起的流血事件發生前,被害者、無辜者都會選擇不看、不聽、甚至咒罵。
總覺得這個「人」消失了,就不會再有罪惡。
認為事不關己,可事實卻告訴他們,不是這樣。
在2010年到2014年的四年間,全國據統計,共發生了18起校園流血事件。
但發生之後,只有極少數的人堅持去尋找真相,分析傷害事件發生之後的最底層原因。
但更多的人,是在事件爆發時,用輿論加速「死刑」來解決問題。
所以,直到2016,全國校園流血事件不減反增。
單一年,就超過了過去4年的總和。
我們與惡性事件的距離,其實並沒有那麼遠。
這些流血事件,每年每年都在重演。
只不過換了個人物,換了個地點,造成的,卻是一樣的悲痛和創傷。
它很難停止,所以,除了給發槍的那個人判「死刑」之外,我們是否也應該去問問,這些事情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發生之後,到底該如何善後和預防?
我們與惡的距離,除了「惡性事件」的距離,還有我們與「惡行」的距離。
其實在《與惡》每一集的開頭,都會以YouTube(相當於國內微博)開場。
直面所有事件發生後,人性所能作出來的,惡和善的反應。
但《與惡》,並沒有對這些善和惡定下標籤。
甚至有些,還一反標籤的常態。
媒體們口中遍尋不到的加害者家屬 —— 李曉明的父親和母親,在受害者祭奠時,其實就想要出面承擔。
可是在靈堂外,看著那一圈圈的名字,看著無數人的人生因他們孩子犯下的錯誤而陷入地獄時,他們也被絕望一起擊潰 ——
我沒辦法。我真的沒辦法這麼多的人。我們要怎麼道歉。我們要怎麼賠償。下跪道歉,又能怎樣。
這麼多人命,死了都無法賠償。
而李曉明的妹妹 ——
李曉文,和父母一樣絕望。她有著自己做記者的夢想,和對快樂生活的期翼。
但為了能在哥哥的錯誤下生存,只能改名成李大芝,整日小心翼翼活在偽裝之下。
長髮遮臉,走在路不敢抬頭,別人問起家人,也只能應著媽媽的吩咐,謊稱雙親車禍去世,無親無故。
她生氣優秀的哥哥為什麼犯下這樣的錯,卻也只能咬牙背起本不該她揹負的責任而生活。
其實,摘掉「加害者家屬」這一標籤,他們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受害者。
而我們,似乎也不是「無辜的旁觀者」。
私設公堂,微博判案;人肉家屬、潑糞潑漆;用輿論綁架法律,堅持死刑。標籤化事件,標籤化人;殺人的都是精神病,夜不歸宿的就是站臺女。這一幕幕,不就是我們的微博的日常?
這樣做的我們,是否也成了另一種意義上的加害者?
我們否決壞人,也許也有他自己的故事。
這是要“洗白”罪犯了嗎?不聽,死刑,謝謝。也簡單粗暴地認為,壞人的家人,便也是壞人。
甚至為了否決,不惜把自己也變成了加害者。
這種人的家人也不是什麼好鳥,縮頭烏龜。請人肉,謝謝。我們與「惡性事件」的距離如此之近,是因為我們與「惡行」的距離也如此之近。
受害者變成加害者,加害者變成受害者。
這其實也是《與惡》想要呈現給我們的 —— 從來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壞人」。
像是好人父親劉昭國,在婚姻裡其實也沒有那麼忠貞。
替加害者說話的「無良」律師王赦,生活中也不過是個,為追尋「正義」而奮鬥的普通人。
到底好人的標準是什麼?壞人的標準是什麼?正義的標準又是什麼?
它很難定義,也沒有操作手冊。
所以,在《與惡》裡,導演不希望觀眾從一開始的時候就覺得,他在告訴你,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我們沒有偏頗任何一個個體。你要認同誰,都由你自己決定。
但無論如何,就算真正該死的人,也應該要有說話的權力。
就像臺灣“無差別殺人”的「小燈泡」事件中,受害者媽媽所說的:
唯有當我們瞭解這個人是怎麼一步步走向犯罪,我們才有機會談改善、談預防。否則,我們就真的只是永遠的活在一個未知的恐懼之中。也像《加羅律師》裡說的:
“你希望壞人贏?”
不,”我只是希望他有機會能申辯”。
槍響之後,不該只有惡性事件與惡行,我們應該去尋找真相,保留良知。
因為,
這個世界在腐爛,所有腐爛都與我們息息相關。閱讀更多 十點電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