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法律小常識:已簽訂的合同,僅以下情形可依法解除

《合同法》中,已簽訂的合同可依法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時履行。

如自然力量、社會原因等。

除此之外,還有兩種情形:

1、預期違約

  • 即履行期尚未屆滿,債務人明示或默示毀約,即稱為預期違約。

2、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時間內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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