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海亮

【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展播】

【学典型 展风采 立新功】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海亮

刘海亮,男,汉族,34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刘海亮同志被多次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度荣获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获奖论文,首届“法治陕西论坛”二等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刘海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刘海亮同志勇于担当,主动承担执行工作任务。2016年度结案324件,2017年度结案556件,2018年度结案684件,三年共结案1564件。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海亮

2019年11月7日深夜,在西安某商场,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海亮带领执行局干警上演了一场行动代号为“三秦飓风”的价值千万的珠宝扣押

善用法律措施 破解执行难题

刘海亮主动钻研执行业务,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善用法律措施,破解执行难题。在办理一件执行案件中,发出全省法院首份悬赏执行公告,有效拓展发现被执行财产的渠道,被执行人迫于强大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该案入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在另一件案件中发出首封律师执行调查令,使执行部门和申请人代理律师形成围剿老赖的合力,为破解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难题提供了有力支撑,提高了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海亮

刘海亮同志对接天然气管道现场,向有不同意见的居民释法明理

不仅“用心” 而且 “用情”

刘海亮善于运用综合思维,灵活施策,办案不仅“用心”,而且 “用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办理一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仅是5000元的租金,但被执行人李某极不配合,经法院多次传唤均未到庭,判决书生效数月一分钱也没有执行到位。刘海亮得知该被执行人作为原告在法院还有其它诉讼案件,就在庭审结束时将被执行人控制。在执行谈话中,被执行人透漏其有子女即将面临“小升初”且学习成绩不错,刘海亮向其释明如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会影响子女的就学,耐心劝导被执行人不要因为自己行为耽误子女的前程。被执行人幡然悔悟随即履行义务并请求法官原谅其行为。该案被陕西省电视台宣传报告,震慑了一批“老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海亮

刘海亮工作日常

以威慑 促执行

刘海亮在工作中注重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对“老赖”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追究力度。在执行一起腾房案件中,被执行人寇某租赁申请执行人房屋,但拒付租金,法院判令寇某搬离租赁房屋。判决生效后,寇某仍拒不腾交房屋,刘海亮当即对寇某司法拘留15天,但寇某仍不就范,叫嚣以命相搏。根据法律规定,寇某拒不迁出房屋已经涉嫌犯罪,刘海亮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移送被执行人寇某的涉嫌拒不执行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最终被执行人寇某被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案件也得以解决,实现了以威慑促执行的法律效果。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海亮

主编: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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