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关于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特殊人群 排查力度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城镇薄弱环节、重点区域从湖北、武汉往返人员的排查,现就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排查力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1.居民小区、物业小区、家属院;

2.宾馆、酒店,以及其它所有公共餐饮场所;

3.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无主管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

4.驻信部队、中直、省直驻信单位和大中专院校;

5.其它有特殊人群、需要排查的区域。

二、排查对象

1.近期湖北、武汉返信人员;

2.在湖北、武汉居住、从业、旅游、就医、就学等返信人员;

3.湖北、武汉目前在信滞留人员。

三、排查要求

1.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居委会牵头排查,登记造册,按程序汇总上报。对排查出的人员按防疫工作流程及时处置。

2.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家属院、住宅小区排查工作,并按要求向所在辖区报告,其它由辖区、办事处、居委会负责排查。

3.宾馆、酒店、公共餐饮场所由所在辖区负责排查。

4.市属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排查,并向辖区报告。无主管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由辖区、办事处、居委会负责排查并按要求上报。

5.驻信部队、中直、省直驻信单位和大中专院校排查工作由本单位负责,并按要求向辖区报告。

6.坚持一天一排查,一天一报告。对排查工作不认真履职,出现漏查、迟报、瞒报,甚至出现漏查、漏管人员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热病例的,按照有关规定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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