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8億元預付款買10萬頭牛,結果自己成了被告

今天A股拍案驚奇的主角是牛,一個關於牛的生意;經過不斷髮酵,居然演變成了現實中的“羅生門”。

廈門信達及子公司在2013年至2016年5月間,與其他公司簽訂了多份《架子牛合作經營協議》。其中與交易對方的一次肉牛買賣,被裁判文書明確記錄:廈門信達100%預付貨款,買下1萬頭牛(價款8000萬元),對方則以房產抵押。

廈門信達在隨後的4年,為買牛花出去的預付款超過8個億,足以買下10萬頭牛,但是賣家沒發過貨,沒有牛也沒有肉,還不退款。裡面藏了什麼蹊巧事?外界到現在仍不知情。

2016年,廈門信達將一部分本應收回的預付款打折“賣”給一家上海公司。對方卻發現一個驚人的秘密——

自 2013 年起,廈門信達與多倫綠滿家相繼訂立《肉牛購銷合同》。 內蒙古瑞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合法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為多倫綠滿家履行合同提供最高額人民幣 34,000 萬元的抵押擔保,並辦理了《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這份《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經法院認定是偽造的。

原來的受害者廈門信達也成了被告,其公告稱2019年11月26日收到應訴通知書。

目前還沒有最後的結果。

8000萬買一萬頭牛

2012年,廈門信達具有三個主營業務板塊,其中之一是大宗貿易。當年公司大宗貿易品種裡,首次出現了肉牛。

2013年底,信達公司(法律文書中稱呼,即廈門信達及其子公司)與其他公司簽了一份“購銷合同”,買賣的就是上市公司新拓展的品類——肉牛——1萬頭。

另外一方是一家內蒙古公司——多倫綠滿家。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在這次買賣約定中,要點有兩個:多倫綠滿家於2014年3月31日前分批交付,但廈門信達要在合同簽訂後依約預付100%貨款(8000萬元)。 為確保多倫綠滿家履行合同,需要一個擔保,即與多倫綠滿家有一定關係的重慶綠滿家,將它位於重慶市巴南區的房產抵押給廈門信達,並辦理抵押登記。

據瞭解,從2012年底到2016年5月,在廈門信達的眾多牛交易中,這只是其中一個可以獲悉交易內容的案例,其他牛交易還有不少。首先,2012年底到2014年春季,廈門信達和子公司與多倫綠滿家簽了不止一份《架子牛合作經營協議》。再者,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廈門信達和子公司又簽訂了多份架子牛、肉牛、牛肉購銷合同,賣家也不止多倫綠滿家一個。據啟信寶信息,多倫綠滿家等一系列賣家,背後的控制人皆為毛良模或其家族成員,它們被外界稱為“多倫綠滿家及其關聯方”。

8億預付款可買10萬頭牛

廈門信達2014年年報披露,廈門信達對多倫綠滿家及其關聯方的預付款餘額約8.28億元。8.28億元對2014年的廈門信達來說,佔了公司歸母權益(18.11億元)的近一半。

如按照之前的推算,即一頭牛賣價8000元,廈門信達和子公司對多倫綠滿家及其關聯公司預付了總計約8.28億元,不考慮其他因素,這筆錢足夠買下10.35萬頭牛(或等值牛肉)。

其規模之大可以想象,因為到2018年時,整個錫林郭勒盟的牛存欄量總數不過161.58萬頭。

廈門證監局後來現場檢查時發現:2013年度,廈門信達及子公司開展的架子牛、陰極銅購銷業務中,部分業務為代理業務或未承擔貨物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但上市公司按總額確認銷售收入,導致2013年度多確認銷售收入9.04億元。 上市公司因此被要求整改,包括“加強財務管理,規範會計核算”。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有投資者對系列肉牛交易產生質疑:如今交易對方不退款,不承擔賠償責任,為什麼當年個案中出現100%預付款的約定?有投資者質疑,不像正常交易,看起來有點像變相的資金融通業務。

廈門信達則對外界解釋道:“公司與上述公司的業務為日常的貿易業務往來,相關合作方式、合作內容、預付款比例及風控措施等業務條款均基於業務各方商業談判結果而定。不存在放款給上述主體或收取利息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看似兩家公司實則一家

在交易額巨大的這筆交易中,多倫綠滿家和它的關聯公司,逾期既不交貨,100%的預付貨款也不還。

這家公司的控制人皆為毛良模或其家族成員。在商界,這位毛良模曾一度風光。

據《瞭望》報道,毛良模1997年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2003年,成立了重慶綠滿家,2004年後,他旗下公司的經營範圍逐步擴張至農業、百貨、建築房地產等領域。2014年3月,一家叫做重慶信達牧的公司成立,廈門信達和重慶牧牛源分別持股51%和49%。而賣牛給廈門信達的多倫綠滿家,就是重慶牧牛源的孫公司。

毛良模後來遇到了資金危機。從2016年開始,毛良模旗下公司或關聯公司陸續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

一份偽造的土地他項權益證書

後來,廈門信達這筆詭異的買賣又有了新的發展。

在2016年年報中,廈門信達提到,將對多倫綠滿家的預付貨款3.44億元轉讓給上海銘豪,“打折”後的轉讓對價為2.85億元,相當於打了83折。廈門信達則將上述債權的記賬科目,由“預付款項”調整為“其他應收款”。

換句話說,多倫綠滿家本該退給廈門信達的預付貨款3.44億元,現在該退給上海銘豪。 不過呢,上海銘豪為此付出的代價有些大。

上海銘豪拿著這筆預付貨款債權,去找多倫綠滿家討要,結果是追討無果。 上海銘豪將後者告上法庭,但起訴卻被駁回。廈門信達在2019年11月的公告中提到,法院審理中發現“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存疑後,以“案件涉嫌經濟犯罪,宜移送公安機關偵查”,以此為由,裁定駁回上海銘豪起訴。 這份“土地他項權利證書”牽涉到一家叫做瑞達實業的公司。當年,瑞達實業以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為抵押擔保,為多倫綠滿家履行合同提供最高額34000萬元的抵押擔保,並辦理了《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這個證書竟然是假的!

催收債權無果,拿到的《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經法院認定又是偽造的,上海銘豪才因此對廈門信達提起訴訟。

到底是誰偽造了這份證書

一個關鍵的問題,便隨之而來:廈門信達當初是否知道那份《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有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案件涉嫌經濟犯罪”,(2019)最高法民終1499號《民事裁定書》有這樣的表述: “原審法院認為廈門信達公司與多倫綠滿家公司訂立《肉牛購銷合同》,以及內蒙古瑞達公司為此提供抵押擔保的行為存在合同詐騙等經濟犯罪嫌疑,並無不當。”

到底是誰偽造了證書呢?目前尚沒有明確答案。

一切要等到法院的審理,才可能真相大白吧。

8億元預付款買10萬頭牛,結果自己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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