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孙杨事件的全部过程,以及在公平的角度怎么看待。

这几天最重磅的新闻,莫过于孙杨被宣布禁赛八年。一个运动员能有几个八年?消息一公布,很多人都异常愤慨,有人认为孙杨本身有问题,也有人认为,这是国际机构在刻意针对。那到底事实是什么样子为什么大家都对孙杨的事情敏感。面对多种说辞到底哪一个方面才是事实呢?接下来我们从事实的角度分析

一,孙杨事件的起因

北京时间1月27日,据英国媒体《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因我国游泳奥运冠军孙杨因药检问题与质检人员发生冲突,孙杨的安保人员用锤子砸碎了血液样本瓶,可能面临终身禁赛。但是经过查证,孙杨并没有使用违禁药物,国际泳联认定孙杨违反泳联规定。

二,为什么还是有不同的声音

先说为什么大家对孙杨事件为什么还是有很多负面的新闻,和少部分口中的自身有问题。其一就是孙杨的黑历史,2013年无证驾驶被拘留,2014年禁药阳性导致中国兴奋剂检测中心被取消资格,2016年肘击巴西女队员,包括更衣室里踢柜子。孙杨在国人的心中自然是完美的运动员在为国家争光的时候自然会有很多情绪,作为公众人物自然会有更多的人把黑点无限的放大。如果国外的人们拿这个事情无限的放大我们能做的就是包容。而不是落井下石。经过调查,孙杨之所以与药检人员发生冲突,是因为对药检人员的身份存在质疑,所以才会发生了冲突。作为奥运冠军的孙杨,在国际赛场上,用一次次优异的成绩给国家增光添彩,相信孙杨会坚守运动员的职业道德,不去使用违禁药物。

三,国际的判罚是否公平

判决我们主要讨论就是这两个方面,第一个是保留孙杨的历史成绩,还有一个就是禁赛8年。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一个不合理的结论,保留成绩那我们就可以理解为孙杨不存在使用兴奋剂。这是国际判决的结果。既然不存在那我们就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这八年的身上,八年是否合理。"2年"和"8年",有没有根据?

从CAS方面声明来看,孙杨被禁赛,是因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3条和2.5条的规定。

其中,

(1)"2.3条"是指逃避、拒绝或未完成样本采集的行为。(2)"2.5条"则是指,包括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过程中的任何环节,篡改包括但不限于,故意干扰或企图干扰兴奋剂检察官,向反兴奋剂组织提供虚假信息,恐吓或企图恐吓潜在的证人等。再者,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10.3.1条规定,违反条款2.3或2.5的行为,禁赛期为四年。如果未完成样本采集,而运动员能够证实该兴奋剂违规行为不是故意实施的,那么禁赛期为两年。

WADA有关"最少禁赛2年"处罚建议的正是来源于次。从法律看,"暴力抗检"的理论最高可判禁赛4年,问题来了,为何孙杨最终被判禁赛8年?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10.7.1的规定,对于第二次违规的运动员,其行为可视为第一次发生,但需予以两倍禁赛期。

这次裁决结果宣布后,孙杨表示:坚信自己的清白,感到震惊,愤怒,不能理解!

这次的判决从头到尾都没有体现出公平,国际上面也表述的不明不白。而孙杨也是有足够的理由

不管是孙杨的抗检,还是检验人员的资质问题。只希望上诉后瑞士联邦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裁决。我们要做的就是支持和鼓励,希望孙杨能去东京继续为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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