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欧珠涉嫌受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提起公诉

日前,林芝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欧珠(正县级)涉嫌受贿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向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欧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欧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欧珠利用担任林芝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的便利及自身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水利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欧珠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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