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從宋朝的“汝窯”入手,看宋代的官窯制度

“雨過天晴雲破處,千峰碧波翠色來。”

青如天、面如玉、晨星稀、蟬翼紋,這就是宋代汝瓷的特質。

汝瓷創燒於北宋早期,鼎盛於北宋晚期,衰落於金元時期,歷經300餘年浮沉。期間,汝瓷經歷了從普通民窯到地方官窯,再到專供御用的中央窯場,最後又回落到民窯的發展變化。

從宋朝的“汝窯”入手,看宋代的官窯制度

而它的這一過程也折射出了北宋官窯制度從產生到成熟的演變過程。

官窯制度是中國古代制瓷業發展史中的一個特殊現象,這種制度的實質是封建帝王憑藉手中的政治特權無償佔有最優質的陶瓷製品。

而官窯制度的形成可以上溯到唐代越州的“貢窯”,也就是專門為唐朝皇室燒造貢瓷的窯場,五代吳越時期,進而發展為“設官監窯”。

而宋代是我國古代官窯制度的確立時期,是古陶瓷史上的一個高峰。

一、汝窯的興起:為宋代官窯制度的形成拉開序幕

在北宋早期,汝窯是以民窯的身份而存在,在這一時期的青瓷還處於初創期,燒造工藝並不成熟,因此還不是瓷窯的主要產品。這時,汝窯主要以生產日用瓷器為主,比如碗、盤之類,產品質地較為粗糙,多采用刻花和印花裝飾,裝飾內容有云山、禽鳥、海水、游魚及各種花卉圖案。

從宋朝的“汝窯”入手,看宋代的官窯制度

而此時官府獲得瓷器的方法,除了地方貢瓷外,還有抽稅法。抽稅法,即凡官府所需的商品,皆十取一。瓷器也屬官府規定的實物稅之一,因此當時的汝窯雖為民間窯場,但其產品也會以稅收的形式進入官府。

後來,汝民窯的各窯口產生了競爭意識和品牌理念。各窯口為求勝出,紛紛改進生產技術,為樹立品牌,常制以姓氏為標識的碗銘等。

在這種環境下,整個汝民窯的制瓷工藝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一些制瓷水平較高的窯口在競爭中脫穎而出,所制瓷器深得朝廷喜愛。

本朝以定州白瓷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窯器。《垣齋筆衡》

從此,汝窯便從單純的民窯轉變為受命於汝州府的地方性官窯,汝州成為受命燒造地。

從宋朝的“汝窯”入手,看宋代的官窯制度

在這一時期,汝窯開始創燒天青釉瓷,對於汝窯燒製的產品,官府實行的政策是“供御揀退方許出賣”。也就是說在這一時期,還會有不少落選的天青釉瓷流入市場和民間。

因此這一時期的汝窯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官窯,其性質屬於受命承燒、向朝廷提供精品的地方官窯,因為嚴格意義上的官窯是不允許其產品外銷的。所以這一時期的汝窯處於從民窯向官窯的過渡階段,為北宋官窯制度的形成拉開了序幕。

二、汝窯的生產技術取得質的飛躍:促進了宋代官窯制度的形成

汝窯的生產技術經過長期的摸索與改進,對於天青釉瓷器燒造工藝有了質的飛躍。汝窯的發展也隨之進入了巔峰期,開始從地方官窯向專供御用的中央官窯發展。

這一時期的天青釉汝瓷在器形上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由於是專供御用,因此汝窯從原來的以生產日常生活用器為主轉變為以生產禮器和仿古為主。此時生產的器物,絕大多數都採用模製成型的方式生產,淘汰了前期的手拉坯工藝。

從宋朝的“汝窯”入手,看宋代的官窯制度

在燒造方法上,主要是外裹足滿釉支燒,用匣缽來盛裝器物,一缽一器,且大部分的匣缽外壁都塗上了一層耐火泥,正如《遂生八箋》中所說:

汁中棕眼,隱若蟹爪,底有芝麻花細小掙釘。

燒造工藝和燒造技術上的進步,證明這一時期天青釉汝瓷的生產進入了鼎盛時期。

在天青釉汝瓷發展到成熟期後,通過寶豐清涼寺中心區的發掘,發掘所獲天青釉汝瓷碎片數以噸計,很多器物明顯是被故意打碎後掩埋的,還有專門的掩埋坑。《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這些被打碎的器物應該是落選品,說明在這一時期,對落選品的處理方式已經發生改變,舊法是“供御揀退”後可以出賣,現在是集中打碎處理。

這種對瓷器管理制度上的改變,充分表明汝窯的產品已經被皇室所壟斷,成為了專為皇室生產青瓷的御用窯場,所燒產品要經皇室挑選,挑剩的不再允許出賣,此時汝窯的性質就是中央官窯,至此,北宋的官窯制度基本形成。

從宋朝的“汝窯”入手,看宋代的官窯制度

在汝窯之後,宋朝政府又先後設置了朝廷具有絕對壟斷權的汴京官窯、修內司官窯和郊壇下官窯,宋代官窯制度至此已發展成熟,而後來,汝窯的官窯部分也走向了衰落,又迴歸到了民窯。

三、宋代官窯制度的基本特點

宋代官窯制度是古代自然經濟、皇權專制條件下一個特殊的社會產物,它是一種超經濟的文化現象,主要具備有如下幾個基本特點:

1.官窯制度的確立,根源於北宋皇室對優質瓷器的大量需求。由於一般窯場的生產,無論從質量上、數量上都無法滿足宮廷的大量需求,特別是為了保證供御品的精益求精,官窯制度便應運而生。

2.宋代官窯的生產目的是為了滿足皇室所需,因此官窯瓷器不僅要嚴格按設計生產,而且產品質量必須精益求精,稍不合格,即須就地打碎重新燒造。而且宋代的幾處官窯,都設在京城附近,有些還在京城內,比如汝官窯、鈞官窯同在京西路。從汝官窯到京城官窯的發展,不僅是地理方位的轉移,而且反映了宮廷對官窯控制的進一步嚴格。

3.由於官窯的開設多是臨時性的,朝廷派政府官員管理固然可以,同時也能隨時設立一些臨時性機構主持窯務,更可以利用宦官。宋徽宗對奇花異石、古董珍玩特別喜好,因此時常派遣宦官四處設局插手窯務。至於兩京官窯,與皇宮相距不遠,派宦官主持更在常理之中,因此造作所實際上就是宦官機構。

從宋朝的“汝窯”入手,看宋代的官窯制度

4.宋代官窯與民窯的關係不像明初那樣截然對立,初立的宋代官窯燒造制度還不是十分嚴格,並沒有將皇宮用瓷與民間用瓷的生產徹底分開,汝官窯、鈞官窯除了生產官式青瓷外,還有其它產品出產。清涼寺汝官瓷“宮中禁燒”以後,不再允許民間生產天青釉一類產品,民窯只能生產耀州窯系的青黃釉瓷以及宋三彩、白地黑花碗、盤、黑釉兔豪盞、醬釉罐等。

四、結語

宋代汝窯的興衰歷程見證了宋代官窯制度的出現和形成過程,它們之間的關係可以說是緊密相連。而官窯制度是中國封建王朝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北宋朝廷對宮廷用瓷的絕對控制和壟斷,說明宋代朝廷對宮廷用器在製作、使用、廢棄、處理等諸多方面都有嚴格的要求,而這些嚴格的規定保證了御用瓷器的神聖性和不可逾越性,充分體現了中央集權封建專制權力的至高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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