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4 20個工程索賠案例分析與指引,再也不怕虧本了

導讀: 案例一特點:工程策劃、招標策劃預判不足。拆遷障礙,預計不足。 案例1:XX公司總包合同,由於拆遷原因,導致合同內21#樓開工較其他樓棟晚兩年,其他樓棟均按期竣工,並且於2016年底交付

20個工程索賠案例分析與指引,再也不怕虧本了


案例一特點:工程策劃、招標策劃預判不足。拆遷障礙,預計不足。 案例1:XX公司總包合同,由於拆遷原因,導致合同內21#樓開工較其他樓棟晚兩年,其他樓棟均按期竣工,並且於2016年底交付。分析:(1)拆遷事宜,受制於多種因素,一般說不會準點拆遷;對於拆遷計劃預計不足;(2)由於拆遷影響,不能整體竣工與結算,竣工款與結算對於合作商是很大壓力;(3)招標階段,對於拆遷影響樓棟清單及開辦費沒有單獨列明,對於結算和備案解約沒有約定;(4)索賠機會在於對於合作商而言,實體工程少一棟樓,預期利潤減少,提出索賠。(5)21號樓何時開,若沒有明確計劃,則合作商的材料、管理人員、看護就會無限制拖延下去。策略:(1)拆遷影響存在諸多不可控因素,合理策劃解約時限,比如:6個月,明確解約及結算條件,6月內,開工則看護、二次進場等費用包含於合約內。(2)備案解除、多次備案、備案撤銷事宜,事先合同約定。(3)如果超期,及時止損,或分階段結算或者21棟我司另行分判,對總包進行結算,及時止損對於雙方都是有利的事情,掌握解約主動權;(4)合同中開辦費和實體需按照樓棟單獨列明或者要有明確的計量和結算方式; (4)備案策劃,一次備案、分開備案、配合備案;(5)對於備案撤銷或者配合備案,在招標時合同要有明確約定。

案例二特點:一個合同多個規證、分期竣工備案。因擋光糾紛,該地塊高層沒有規證,無限制延期開工。案例:XX公司,XX項目,一個合同,由於擋光,A6棟高層沒有規證,合同內其他樓棟已入夥,A6棟規證辦理時間無法確定。分析:(1)招標時對於A6棟高層辦理規證預計不足,導致後續開工時間不確定,前面已完工程樓棟以為整個合同沒有竣工無法結算,質保期計算起點不一致;(2)工作範圍減少,利潤損失;(3)營改增之後若A棟辦理規證屬於新項目,成本增加;(4)由於不能連續施工,涉及二次進場以及看護、冬維等措施費;(5)周圍樓棟入夥,開工後圍合、保護、場地等措施費用會增加。策略:(1)招標策劃,應對障礙樓棟進行明確若因擋光、規證辦理不連續,可策劃計劃開工、延期半年內開工、無法開工,三種方案進行招標,對於障礙樓棟的開辦費單獨列示,有利於結算,超期應明確結算原則,尤其開辦費計量方式;(2)掌握解約及結算的主動權;(3)招標文件應明確質因拆遷障礙原因延期導致的質保期起算時點;(4)合同約定期限內(比如:一年)復工,因營改增稅負增加,可適當補償;(5)雙方協商分期結算,及時止損,緩解施工單位壓力; (6)可分開簽署合同,便於結算及解約。

案例三特點: 清標問題。(不平衡報價)案例A:XX項目A3-A6棟及A7A8棟均有暫定發電機(2個月),清標時未注意未計入總價放電機臺班費,其中A7A8棟為5750元/臺班;A3-A6棟為4500元/臺班,清標未盡到責任,導致額外損失。案例B:某精裝修合同涉及地面的自流平工程,兩個標段,一個標段報價160/m2,一個報價45/m2。在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的自流平的技術方案,改為耐磨混凝土地面,扣款時,才發現原報價兩個標段價格差距甚遠(不平衡)。分析:(1)同樣的工程,同樣的技術條件,不同部位、不同標段報價差距如此之大;(2)清標流於形式,未發現不平衡報價;策略:(1)利用好標函分析表,關注其他項目清單及後施工項目清單,加強清標與合同會籤;(2)合同執行過程中,可以作為其他事項的解決籌碼;(3)規避不平衡報價是合約的基本功,密切關注地下室以外牆抹灰項,一般後施工項,合作商會通過拒絕或者不配合施工進行調整單價。

案例四特點: 費率合同的利與弊。分析:(1)費率清單:即合作商在投標的時候報的是按預算定額下浮的比例並做為評標依據;(2)優點是在招標前只需要知道工程的大致規模,建設標準,沒有計算工程量和組價的環節;(3)缺點是付款準確度需重新計算工程量,耗時較長,預算定額不可能涵蓋合同中的所有工作,結算時組價糾紛比較多。(4)費率招標不會出現清單招標的漏項,而清單招標往往通過招標條款的形式將漏項的風險轉嫁給合作商(比較典型的就是把招標範圍內,但清單未包括的內容理解為分解到綜合單價內),由於定額描述不能涵蓋所有實際工程內容,容易產生理解差異,而合作商的組價能力相對建設方是有一定優勢的,所以一般費率招標,中標結果按定額的下浮程度要大於清單招標,而結算總價反而往往要高與清單招標。

案例五特點: 方案改變,重新招標,但是政府合同已經備案,備案撤銷和後續中標事宜。案例: XX公司,中信併購項目,合併後外部政府備案合同已經簽署,但是合併後方案調整,約談兩家單位均表示不配合備案手續,並提出高額天價索賠.分析:(1)新項目無論進行到哪一步,原則上新開項目要暫緩總包招標,尤其禁止外部備案進行。(2)新開項目,合併後可能面臨規劃調整、方案變化,如果原合同延續將會是一個很大顛覆性變更,於合作商而言,有多種理由索賠及重新確認價格,風險不可控制。(3)如果外部備案手續未完成,終止合同的代價相對較小,且有一定的主導權。(4)如果外部政府備案手續完成,方案再調整變化,就會工期錯位、合同清單顛覆性變更與變化。要麼終止合同、備案撤銷、重新招標;要麼重新談判(難度之大,可想而知)、繼續合約、延續備案。無論哪一種方式,都會代價很大,兩種方案的執行,都取決於備案撤銷的配合及終止合同的代價。策略:(1)備案撤銷四種方式:a.投資(立項)變更;b.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c.雙方協商自願。d.舉證招標違規、違法。(2)最穩妥的處理方式:(上策)協商合理談定費用,撤銷備案,再參與投標。(中策)可講好條件,如能接受並認可中海合約條件及價格,正規投標,同等條件優先考慮中標機會。(下策)以拒絕撤銷備案為名,被高價索賠,直到訛到為止。

案例六特點:招文缺陷,沒有明示計量規則(堵門、上街、影響生產及辦公),出現類似現象,如何應對?分析:(1) 建築行業QD良莠不齊,沒有任何一家企業企業能100%確保不出現問題單位;(2)做好QD歷史資信調查,對於歷史問題單位(內、外部)謹慎入圍投標;(3)選好是標準,用好是本事,合作往往是雙方的事情,加強培育、引導與使用。(4)統一合同標準,量化計量標準,禁止出現上街、鬧事、堵門等現象,出現一次罰款*萬(計量明確)。合同中要明確若出現問題事故,分包商要在*小時內解決,否則我司可採取電話、短信、函件告知對方,可採取先行處理措施,罰款之外的遣散、維穩、政府罰款及協調費等一應費用,均作為結算一部分(有據可依)。(5)因事件影響辦公、生產所產生的誤工、窩工、機械、週轉材、交叉索賠、品牌損失、銷售損失等一併在結算時扣除。(6)出現問題,全集團共同面對合同主體,共同施加壓力。策略:如果出現上街、堵門、勞務糾紛,步驟與跟進如下:(1)發函給分包及掛靠單位,要求及時解決,若多久時間內沒解決,則我司自行處理,打底。(2)讓民工工班組出局用證明、身份證與資料,保存證據,證明。(3)合同標準化文本務必明確處理原則,我們直接支付民工是一部分,證實。(4)讓民工提供銀行賬戶直轉(必要時在政府監督下),並務必簽署收據,擺平。(5)發放時,請政府相關部門,見證我們的誠信與社會責任,擔當。

案例七特點: 招標文件及合同文件要明確約定竣工資料同竣工、竣工同結算之間的先後關係,並清晰明示違約的計量方式。分析:(1)往往因為付款、變更糾紛導致雙方不再信任;先結算後竣工現象時有發生;(2)而在司法實踐中,合同文件往往有沒明確約定先結算還是先竣工;(4)對於利用竣工資料要挾結算的現象,政府卻反有效監管和管控;(5)對於將來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生產、品牌損失、逾期交房、辦證的損失屬於發包人一方的潛在或預期風險,該損失在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之前,裁判機構是很難支持發包人該項主張,因為合同沒有明確的計量標準。策略:(1)統一合同文本,明示先提交資料,竣工後結算;(2)驗收及竣工資料提交與里程碑節點支付進行設置關聯,適當加大數額;(3)合同明示約定原則:不能因結算分歧或者付款分歧,要求先結算或者談定分歧再提交資料及驗收、竣工驗收;先竣工、後結算。(4)明確計量依據,規避法律風險,不論任何原因合作商均不要拒絕提交竣工資料,因合作商拒絕提交資料導致竣工備案延遲損失,竣工備案延遲一天明確計量規則罰款*萬;入夥延遲罰款*萬;並承擔建設方交房賠付*萬/天(合同要明確);退房損失另根據實際損失計算,結算時一併處理。(5)對於惡意結算的QD全國範圍統籌整體面對解決。

案例八特點: 個人破產。因掛靠承包人個人破產導致項目停工、復工、勞務糾紛分析與策略。案例:XX商業項目,I座總承包人XX建設實際承包人破產,導致資不抵債,勞務及材料商紛紛上門鬧事、討債。現場吊塔因債務糾紛無法拆除,幕牆無法封閉,全面處於停工狀態,最終協調其被掛靠實體XX建設,通過談判,由其合同主體單位承擔掛靠人債務及後續復工責任。分析:(1)因掛靠人破產或者資不抵債,掛靠人消失,導致債務糾紛,影響項目生產;(2)對於掛靠人實際的履約能力、資金實力、財務狀況、市場口碑缺乏重視;(3)合同履行過程中,在2015年5月後,I座很多節點出現延誤,未足夠重視;(4)停工後,復工期限不明,要制定明確的撤場安排,及時止損。策略:(1)儘可能杜絕和減少掛靠,從源頭控制風險,掛靠人破產往往導致連環三角債;(2)如果過程已發現資不抵債情況,致函合同主體法人,請予以重視,措施上做好專款專用或控制好付款節奏;(3)藉助政府相關部門力量,解決可能出現的工人鬧事,資產凍結及支付等問題;(4)約談合同主體單位,闡明因其內部管理問題,要妥善解決安排好民工事宜;(5)要求監理、諮詢、建設代表、合作商代表做好盤點,做好結算清單(過程)。(6)合同單位承擔復工安排及後續履約及質保責任。停工盤點注意事項:(1)合理盤點及制定停工退場計劃,明確止損原則;(2)因為破產會導致債務糾紛,對於主要糾紛對象,要摸清底細,做到心中有數;(3)合理留守現場看護人員,明確計量規則,簽署補償協議;(4)對各承包人半成品及未到場加工構件或設備,及時廠家核實;(5)簽署退場協議,明確停工、復工、結算、質保、支付原則。

案例九特點:公司破產。案例A:XX公司景觀工程,已結算,處於保修期中單位破產。分析:(1)積極主動了解該單位實際情況;(2)由合約、項目、財務、法務等部門討論,並選取可行的補救方案。策略:(1)由原單位提供變更可靠新單位(通過我司審查)採取保留金置換方式繼續履行;(2)由原單位提出置換申請及履約承諾;(3)與新單位簽署保修協議;(4)由新單位向我司支付等額款項作為保修履約擔保;(5)我司按保修情況及退保期限進行退保。案例B:XX公司,國際社區項目二期C地塊總包單位(實際承包老闆未破產),法院除凍結其銀行賬戶外,要求我司協助凍結、提前或劃撥工程款項於相關債權人,導致我司相關結算款及保脩金無法支付至實際承包人賬戶上,實際承包人欠付的材料款、民工工資等均無力支付,後期存在民工討薪和圍堵我司及相關政府部門等風險(當時臨近春節)。分析:1.基礎法律常識:(1)公司破產,承包老闆未破產,合同剩餘款項屬合同乙方**單位,導致**單位所有債權人(即使與本合同實際履約無任何關係)均可主張該合同的到期債權。(2)公司破產程序一旦啟動,我司在收到法院的相關裁定書或其他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有協助義務,即:即使**單位出具授權委託支付函件於我司,亦不能支付。(3)我司的協助義務亦有提前,最大限度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期限和支付價款內承擔相應協助支付義務,即就算法院強制執行,亦僅限於合同約定已到期並已確認的款項,不能對我司賬上其他未到期款項(如保脩金)進行強制劃撥和轉移。(4)本工程的實際承包人及勞務班組、材料商等,在法院認可的證據下,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主張本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訴訟時效6個月,即最晚起訴時間不得晚於政府竣工備案登記日期後六個月,否則該主張無效。2.我司基本意願:(1)首先要優先確保本工程相關款項(結算款、保脩金)優先用於本工程上下游材料供應方、勞務分包方的債務支付,以避免後期民工或材料商的煩擾。(2)做好實際承包人無法繼續履約的準備,包括跟法務明確往來函件的格式、內容,商定合法的代工程序等。策略:1.未雨綢繆:(1)尤其是掛靠項目,須及時洞悉掛靠人以及掛靠單位的資金運轉及不良運行的情況;(2)在評估合作商有破產風險後,及時做出預案,即對於即將支付款項,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求掛靠單位開具委託支付函,確保破產不影響付款;(3)後續履約責任同委託單位合同協議進行明確,包括不限於保修、結算等。2.亡羊補牢:(1)若合作商已破產,開不出授權委託,而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在訴訟時效之內,即竣工備案登記6 個月之內,應及時提醒承包人向法院及時提起訴訟,並蒐集作為本工程的實際承包人的證據,或者本工程的財產保全及優先受償;若訴訟時效已過,也需在第一時間提起訴訟,取得法院的相關裁定文件,爭取在其他與本合同無關的債權人之前,取得財產保全;(2)針對法院發往我司的各類法律文書,需仔細查看,由公司法務部統一協調處理,合約配合。a.做好籤收登記記錄:如果是快遞送達,務必將快遞單原件及收件日期保留,如留置送達的,務必做好籤收等記錄。若法院法官致我司瞭解情況,公司法務出面接待(合約可提供事實,如不確認的,可拒絕回答),法官的訪談筆錄或錄音,可要求法官複製留檔,對於記錄不符合事實的,可要求更正)。b.關於法院文書的處理:對於關於協助凍結、不得支付裁定書,公司法務部務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書面提出異議(可在回執中明確意見或跟法官講明);關於協助執行通知書或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文書中明確如有異議,需在15 日曆天提出,務必在收到文書中的15 日曆天內書面提出異議,做好快遞單等文件的留檔。(異議內容可簡單,如結算未完成、未到付款期限等,承包人未最終確認或有合同內未履行部分合同義務等)。(3)針對入夥後維修:如承包人放棄維修,相關代工程序啟動前,發函於乙方及實際承包人,做好過程維修記錄等,並定期的將扣款彙總發函於致我司執行的法院。(4)針對民工工資事宜,提前同政府相關部門(如建設局、保障局、街道)報備,告知我司支付情況,告知我司支付本項目民工工資支付意願,但我司也是在合同約定情況下及最大限度的承擔支付義務,法律程序上的事情及風險,由法院裁定。在我司的合同支付義務下,最好由政府組織法院與法院之間協調好,強制執行,同時強制執行之前,我司的異議函件必須提交法院,明確我司的支付義務。(5)面對公司破產情況,合約唯有及時響應,正面面對,內部管理上,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基礎上,快速推進結算,閉口內部結算流程及財務付款流程;風險管控及人情道義上,提醒承包人及時的提起訴訟,儘可能的將我司到期的支付款項用於本工程的勞務工資及材料款支付;司法保障上,由公司統一出口函件,如向法院提出異議函件,規避程序風險等。

20個工程索賠案例分析與指引,再也不怕虧本了

案例十特點: 總包單位為掛靠模式,掛靠人資金鍊斷裂,農民工去政府靜坐、政府部門迫於壓力要求啟用農民工保證金,否則停辦一切地產審批手續。案例:XX公司,XX項目,一個合同,含土建及機電,由於拆遷問題,分期竣工,A期已完工,未竣工備案,B期主體封頂,掛靠人資金鍊斷裂,長久拖欠民工工資,現場停工,農民工到政府部門靜坐,政府停辦我司一切手續,並啟用農民工保證金。分析:(1)資金鍊斷裂導致後期農民工信任崩塌;(2)掛靠最大的風險在於抵抗風險的能力很小,稍有不慎,出現問題就是債務糾紛;(3)快速找到該掛靠單位負責人,明確一個原則:你們公司內部出了問題,中海協助你們解決;(4)此種情況下慎重支付工程款,不能因為政府的維穩壓力輕易出糧,因為此時面對的單位有很多不確定因素;(5)要求原單位擺平眼前政府民工事宜及後續復工事項。策略:(1)闡明一個原則,找到合同主體單位,擺平民工事或者對接政府事宜,都是貴司責任,我司可解決但貴司必須積極作為。(2)取得政府部門支持,共同施壓合同主體單位,妥善解決民工及後續生產事宜;(3)在政府見證下立即著手清算拖欠工資金額(限於本項目、用工證明、合同等);(3)快速成立盤點小組,務必安排監理、原單位、掛靠人、建設方代表盤點並快速鎖定現場產值;(4)清算時可前緊後松,為順利接盤創造條件;(5)無論是扣農保金還是直接支付,前提都是施工單位簽署完成等額的扣款單,並保證現場實際產值足以抵扣扣款金額;(6)支付均應在政府監管下進行;(7)取得政府信任,要求政府對未來備案或者回復生產提供支持。

案例十一特點: 因發展計劃調整,導致停工、暫緩開發、提前預售、提前竣工及入夥、延遲竣工及入夥。案例A:XX公司,溪岸瀾庭項目一二期,一個合同。原合同約定同步竣工驗收,但由於開發計劃調整,二期竣工備案較一期竣工時間延後1年。分析:(1)一二期一個合同,導致一期竣工1年無法辦理結算;(2)一二期時間跨度大,管理費投入增大;(3)正常施工,市場環境依然千變萬化,不連續施工似乎也讓總包找到了藉口,比如混凝土漲價、鋼筋材料價格變動等;(4)週轉材料不能合理週轉,時間租賃時長、損耗加大;(5)結算款時間跨度加大,導致勞務及供應商回款,下游糾紛加大。策略:(1)合理策劃分期;(2)招標分判,一、二期開辦費與實體分開設置;(3)掌握解約主動權,約定不同期開發相對合理時間內解約與不解約條件;(4)以一期回款為契機和籌碼,解決二期不合理爭議;(5)面對爭議,積極瞭解市場環境變化,儘可能在合同範圍內解決爭議。案例B:XX公司,鳳凰熙岸二期C標段總承包工程,提前至15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結利(合同約定2016年4月25日)。分析:(1)首先,搶工時點區分過程調整與開工調整,結構調整或二次結構調整。(2)不是所有的搶工都是要增加費用;(3)如果能夠搶工提前6個月說明原來的工期是否真正有富餘?(4)關注以時間維度的費用減少,比如塔吊、外用電梯、腳手架,尤其是管理費;(5)關注投入或以措施為主的費用增長,比如模板。(6)不是所有的節點改變都是對我們不利的,比如少一個冬季施工或雨季施工,比如材料價格後期的上漲與下行等等。策略:(1)招標工期約定彈性,如:甲方有權利是項目發展需要要求提前或延後*個月,如確有發生,不增加費用;(2)明確的搶工方案,全盤考慮,以時間維度的減少和以措施為主的增加,同步全盤考慮,自行核算,非依賴於總包的申報。(3)付款回籠資金的誘惑以及結算款的提前,都是對談判的籌碼。(4)提前竣工的標誌是完工還是政府備案,必須以最終結果制定懲罰措施,達不到要求不予以補償。

案例十二特點:因拆遷、發展計劃、施工組織、周邊環境等影響,未按合同規定交付施工場地。案例:XX公司,開元壹號一期項目。一期場地2#、3#樓位置臨近高壓線塔,原定開工日期因高壓線落地施工進度影響,其中3#樓於2010年12月西單元完成結構一層、中單元完成正負零後停工5.5個月。分析:(1)招標之前,對高壓線拆除風險預判不足;(2)高壓線一日不拆除,塔吊甚至塔司、信號工的費用一直在產生;(3)可能存在勞務遣散、甚至勞務糾紛,因為無以為繼;(4)高壓線即便拆除後,又面臨搶工;(5)高壓線拆除無期,則面臨解約,解約後面臨重新招標,重新招標則面臨配合備案或備案撤銷等問題。策略:(1)凡是面臨拆遷的標,我們定要萬分小心,因為拆遷不只是計劃與許諾,因其涉及眾多不確定因素;(2)功夫在標前,掌握解約與風險告知的主動權,招標文件與議標要清晰告知對方,該地塊存在拆遷障礙,可能存在停工、多次進場、復工、勞務多次進退場、停工後復工再搶工等情況,若出現停工超過6個月,可選擇解約,解約的主動權視其配合情況,選擇權在中海,無論解約與否,其費用一併含在原合同中,諸如塔吊(含塔司、信號工)、租賃費、臨建一次投入、多次進場、工作範圍減少、利潤索賠、工期索賠、市場材料及人工漲價等費用一併含在投標報價中,如果對方同意繼續施工,則仍然執行原合同,費用不做補償;(3)如果解約,要有詳細的配合備案或備案撤銷;(4)後期6個月以後的搶工費用包含在原合同中;(5)清單設置要有利於解約,開辦費與實體分別列示。

案例十三特點:模擬清單定標,暫轉固時間拉長,甚至臨近結算未完成暫轉固審批。案例:XX公司,XX項目,招標時模擬清單定標,後期根據最終施工圖計算進行暫轉固。分析:(1)模擬,首先量、價、項均不準、不全,清單本身就是個大變更;(2)建築面積,國標清單涉及以建築面積為取費依據的項目(綜合腳手架、規費、稅金、安全文明施工費)均會出現索賠;(3)二次結構及粗裝飾,做法差異區別會很大,計量和清理非常麻煩。(4)指標,建築面積與含量不夠準確,雙重考驗。(5)不平衡報價,有經驗的合作商一定會在預計實際做法內容上做了文章。(6)項和單價,因為模擬所以項的變化導致單價不完全適用,或適用但明顯我方吃虧、不合適。(7)最致命的是該項目暫轉固審批在竣工前後,爭議解決已經不佔失天時,且變更直接同主體一起建模算量,主次混淆。(8)模擬清單也有固定於暫定,比如措施費固定,實體暫定。策略:(1)提前安排,儘快完成暫轉固,以便於支付與控制風險。(2)諮詢單位成果校核,可採取兩級審核或抽查;(3)指標對比(模擬與正式),是否超限額指標;(4)報告,指標是否合理,固定合同相對模擬合同分清項、量、單價分別影響多少;(5)討價還價,以其合適單價項說服其不適用項單價迴歸合適價格。(6)模擬清單固定包乾部分,必須有清晰的約定不隨建築面積、實體工程量變化而調整。(7)後期防範,必須有圖定標。

案例十四特點:招標圖定標,施工圖與招標圖屬於整版圖紙替換。案例:XX公司,xx項目。合同簽署後下發的施工圖紙進行整版替換,包含兩棟高層、一棟小高層及全部車庫,其中車庫圖紙整版結構變更圖紙多達三版。分析與策略:基本同模擬清單定標,特別強調一點,正常的設計變更有評審流程,但是類似於大的圖差,各地區務必要有評審意識。

案例十五特點:界面不清、清單漏項、內容描述不準確或與圖紙不符、工程量明顯不合理。案例:XX公司,XX項目一期和二期總承包合同。清單中列項未包含部分建築做法,如:廚衛地坪承包範圍要求施工至結構層,實際增加細石砼地坪施工。界面不清:管理用房牆面增加塗料,單元口增加殘障坡道施工,樓梯踏步防滑條,陽臺花池砌築等。分析:(1)界面不清晰,大額增補的同時飽受價格爭議,甚至影響項目發展;(2)諮詢單位清單編制質量差;(3)清單描述定要因項目而宜,不是越詳細越好,更不要簡單的複製。策略:(1)儘快梳理各合同之間的界面範圍、全責範圍;(2)關注減少項和未施工項;(3)找準類合同單價以及適用單價;(4)關注措施費的約定,是否包乾,是否變更計取;(5)完善依據及過程測算。

20個工程索賠案例分析與指引,再也不怕虧本了

案例十六特點:過程管理資料丟失,甚至因人員變動或離職,證據無從考證。案例:XX公司,XX項目一二期,設計院下發變更要求地庫混凝土增加抗裂纖維添加劑,涉及費用33萬,實際應該是未施工,但又無法找到指令原件。合作商表示至指令下發時已經施工完畢!分析:(1)指令管理混亂;(2)資料保管不完善;(3)人員離職和調動,無從追憶;(4)確定結算處理方案。策略:誰主張、誰舉證,儘可能讓合作商提供證明資料,好過空口無憑,包括不限於項目當時的背景、會議紀要、施工日誌,過程隱蔽驗收記錄、照片資料等。

案例十七特點: 市場因素,因國家調控、河道治理、沙場整治,協會壟斷組織等,導致材料或人工上漲。案例:XX公司,XX項目一期和二期總承包合同。總承包工程合同簽署完成後,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期間,因拉閘限電等影響,混凝土及水泥商品價格漲幅高達130%-200%,此階段恰為項目一二期地下室及主體施工的關鍵時期,混凝土及水泥用量巨大。分析:(1)要尊重合約,按照合同約定無法補償;(2)市場是否確有其實其事;(3)應分區間、分時間統計市場差價,做到實事求是;(4)存在停工要挾補償差價的可能。策略:(1)合約立場,最大的利好是不補差價;(2)如果對方實在難以接受,但又影響項目發展,全公司正確面對;(3)按照合約不應該補償,屬於合同約定,理虧在於對方;(4)市場摸底,縮小預期,切記對方從中欺詐;(5)講清楚,不能正常履約或停工,不僅面臨中海封殺,甚至其應承擔停工後所有損失;(6)市場行為屬於投標風險、契約範圍,不是你虧得每一分錢中海都有責任補償你,風險共擔是最起碼的底線,比如2:8原則,其應該承擔大部分損失。

案例十八特點:政府因素,各類會議、運動會、峰會、中高考等,導致的停工、誤工、降效等。案例:XX公司,環宇城項目土方工程,因青奧會,政府出臺政策限制渣土外運,導致土方施工工期延長,土方單位存在降效及停工影響。分析:(1)要尊重合約,合同約定是否可以補償;(2)市場是否確有其實其事;(3)停工的事情,往往存在停工、遣散、二次進場,進場後又搶工等連鎖反應。策略:(1)首先,招標時若能明確信息可能存在政府活動,影響施工,則明確約定可能存在短暫停工、復工後加速施工,工期是怎麼安排等,一併考慮在投標報價中;(2)如果不能預知,確有發生,而合同又沒有明確約定是否補償,則要正確面對;(3)根據停工時間的長短,立即著手盤點人、材、機械,尤其關注以時間維度增長的租賃費、管理人員工資等;(4)明確安保及成品保護責任;(5)復工後工期是否滿足,正常工期能夠完成,儘可能不去搶工;(6)確需搶工,心中有數,人、材、機相比正常施工多投入多少,週轉材方案及人員投入方案怎樣。(7)停工期間,時刻盤算和計算復工的代價,復工前以最快速度達成共識。

案例十九特點: 以拒絕竣工備案為由進行結算談判,不達目的不罷休,完全的流氓做派。案例:XX公司,XX項目三期總包,以拒絕提供竣工驗收備案檔案為籌碼,要求先結算後備案。XX公司公司,山湖一號一期A標段總承包工程。本工程為X單位在中海及某城市公司第一個項目,對當地整個建築市場也不甚瞭解,在當地毫無資源根基。另外其契約精神薄弱,從結算及談判過程中,完全無視合同約定,以竣工資料為抓手和要挾,對人、材、機、價均突破合同要求漲價,利用備案時機惡意索賠。分析:(1)此兩個項目均為國營單位,共同的特點是低價中標,大量圖差與變更;(2)同屬於所屬地單項目運作,資源不足,勞務調遣存在很大問題,材料採購不具備優勢;(3)相同的項目經理承包責任制;(4)相同的項目管理團隊彼此不和諧、白熱化;(5)不講合約,唯講實報實銷甚至更多;(6)龐大的項目管理團隊,甚至項目都設置了書記與綜合辦公室;(7)相同的我們的合約工作至竣工前一個月,圖差都沒有計算完畢;(8)相同的大量工期索賠與交叉索賠。(9)凡是出現類似問題的公司,合約基礎工作推進相對無法按照正常節奏推進,或許也是流氓單位的一種經營方式,故意拖延至竣工時點進行談判。策略:(1)QDSS選擇,務必關注其市場運作模式,市場口碑及項目承包模式,慣用的經營模式。(2)務必能找到引進人、推薦人;(3)積極找到其項目所在高層,正確面對處理;(4)合約上要詳細梳理合同內外,區分合理與合法,分清可給、可給可不給、堅決不給;(5)過程中該確認的要及時確認,不要給對方製造一種故意刁難的形象;(6)梳理合同內外,未施工、未施工到位、質量問題、質量隱患、代工及交叉索賠。(7)工期覆盤,理清索賠事件、時點是否在關鍵線路,是否交叉索賠相互影響等,策略性增加反索賠談判籌碼。(8)明確利害致函公司法人及分管領導,如若不能及時竣工備案,影響入夥會導致小建設方違約金每天多少,退房損失多少等,責任一併承擔,必要時把售房合同作為附件。(9)藉助政府力量,明確不能按時交房的社會不穩定因素及利害,同時闡明其企業不誠信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注意甚至採取措施,給對方壓力。(10)合約基礎工作的推進必須及時,否則在竣工時點上變更、甚至圖差還沒有核算完成,任何談判天時、地利、人和盡失。(11)要有能力工期覆盤,交叉索賠的函件回覆與分析,關鍵事件的追索,詳細的施工日誌,完整的圖文發送、工作函件。

案例二十特點:在目前的建築領域中,施工單位向建設方“敲竹槓”現象比較普遍,一旦達不到目的,往往便採取拒不出具手續配合竣工驗收的手段,以此要挾開發商,令開發商苦不堪言。案例:《東莞市建設局關於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糾紛的處理辦法》因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對合同工程價款和結算等糾紛,引起施工單位不交竣工驗收資料、建設單位遲遲不與施工單位結算,導致工程不能組織竣工驗收或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無法辦理房產證,房地產項目將直接損害小建設方的合法權益,引發造成社會不穩定的事件。為妥善解決這類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當事各方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對有關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糾紛,按如下辦法處理:市建設局在收到相關投訴、信訪材料或調解申請後,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並在10日內召開甲乙雙方調解會。調解以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依法、公正進行,爭取通過協商的方法,儘快、合理解決糾紛。經調解對爭議達成一致意見的,形成調解會議紀要,雙方簽字,並按會議紀要執行。調解期不超過30天。在調解三次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或在約定期限未履行會議紀要的,由市建設局發出調解無效意見書。對因甲乙雙方爭議造成不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採取以下辦法處理:(1)由建設單位提交擔保金額為有爭議部分造價的以施工單位為受益人的支付擔保(銀行不可撤銷保函),保函有效期至雙方糾紛處理完畢,並簽訂解除擔保手續,或法院判決執行完畢。保函由調解機構收存。(2)調解機構收到保函後5日內,施工單位必須提交全部竣工驗收資料,並配合建設單位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對無爭議部分結算,建設單位必須在竣工驗收備案前支(3)施工單位拒不提交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建設單位可以委託有司法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出具房屋建築安全性鑑定報告。以安全性鑑定報告代替竣工驗收報告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企業自身責任和義務,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因調解無效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事件,市建設局將進行跟蹤檢查,查清責任,並依法對責任方作出行政處罰。對施工單位將暫停其參加工程投標和承接新的工程任務,對建設單位將不予辦理新建項目的施工許可,暫停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新的項目,並在建設網上公示不良行為記錄和記入誠信手冊。

總結20個不同特點的索賠案例,基本上涵蓋了工程索賠的各種情況,其中的某個情況你在工作中可能會用到,建議你時常翻閱本文,舉一反三,在索賠工作中大獲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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