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保山市公安局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 5月18日,保山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及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党建工作。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兵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作为”。省委、市委和省厅党委对做好今年的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很高和很严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相继召开了座谈会、部署会进行了再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必须深刻认识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体系、确定工作步骤、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市委“1+6+8”党建系列文件和省厅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谋划好今年的党建工作。各公安机关党委,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一定要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紧紧围绕市委下发的“1+6+8”党建系列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谋划党建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形成责任清单,努力推动保山公安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为实现保山公安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是抓实“一办法、一规定”,推动基础党建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讲政治、抓党建就是抓队伍、抓党建就是推动业务工作”的理念,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和《保山市公安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保山公安基层党建“五级联动”责任体系,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业务高效推动。三是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思路,以省委组织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确定的“五个基本”工作内容、19项工作项目、37项具体工作为根本依据,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鼓励多创建、出经验、见成效,确保完成今年全市公安机关30%的党支部建成规范化党支部的目标任务。四是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扎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市委印发的《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保山市(保山中医医药等高等专科学校)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学习整改方案精神,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对照党章党规和准则以及管党治警各项要求,查找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找纪律作风、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扎实抓好整改工作。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市局在家的党委班子成员及全市公安民警共2000余人参加会议。(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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