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
寧都縣 發佈通知
3月6日起可逐步恢復小餐飲業的復工營業
通知全文如下:
關於加強我縣小餐飲業復工營業管理的通知
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現就加強我縣小餐飲業復工營業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從2020年3月6日起,我縣可逐步恢復小餐飲業的復工營業。
2、各鄉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小餐飲復工營業單位認真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把好從業人員上崗關,不準安排有疫情高、中風險地區生活史、旅行史及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的員工上崗。
3、各復工營業的小餐飲店要加強從業人員日常管理,所有員工必須佩戴口罩,實行每日體溫登記,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對有發燒、咳嗽、腹瀉等症狀的員工及時向所涉村(居)委、社區報告,並按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落實到位。
4、各復工營業的小餐飲店要每日對經營場所進行清潔、消毒、通風,垃圾按規定分類處理。
5、復工營業的小餐飲店對進店消費顧客要做好疫情防控宣傳並提示佩戴口罩,保持環境衛生。同時,禁止搞大型聚餐活動,不準舉辦紅白喜事宴席。
寧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5日
而在3月3日
尋烏縣 也下發通知
同意小餐飲店有序恢復經營
通知全文如下:
關於小餐飲店有序恢復營業的通知
各小餐飲店:
根據贛市新冠指辦字〔2020〕12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同意小餐飲店有序恢復經營,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復工營業前,經營者必須對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消殺,經營後每天進行一次消毒,並保持環境乾淨、衛生、空氣流通;及時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
二、從業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上崗;落實每天兩次以上的體溫檢測制度,體溫超過37.3℃的,要立即送往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招用來自疫情較重地區的務工人員,禁止有胸悶、乾咳、乏力等症狀的人員上崗。
三、對入店顧客進行體溫檢測和勸導戴口罩,發現體溫超過37.3℃的顧客要第一時間向所在鄉(鎮)和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告,未戴口罩的顧客一律不得進入。
四、必須有效控制經營場所人流量,禁止多人近距離聚集用餐,用餐間隔距離需保持在1米以上並保持同向就座;間隔距離達不到1米以上的,只能進行外賣配送或打包帶走的方式經營,做到即買即走。
五、各小餐飲店嚴禁加工、製作野生動物(含陸生、水生野生動物)菜餚銷售,一經發現,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尋烏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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