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小义受贿、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日前,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小义受贿、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南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小义犯受贿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小义受贿、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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